現在看來債務主要是在你爸身上,
你爸媽離婚的話,你媽是沒有繼承權的。
而且拋棄繼承不是說去法院辦辦就好,
還要登報等半年,沒人提出異議才能成功。
雖然都登那種聽都沒聽過的小報,
但是你以為銀行都是白癡嗎?
真的要丟著不管的話,
也要等你爸過世後,
先繳半年的錢才容易成功,
不然只要銀行提出異議,
那又是另外的民事訴訟。
現在看你還要不要那棟房屋,
如果要的話,
我覺得比較好的辦法是,
請你爸把房屋贈與給你,
如果房屋的土地建物公告現值在111萬以內,
那不用繳贈與稅,
但是還是要繳土地增值稅跟契稅。
夫妻倆拼一下,
把房子保留下來吧。
不然照這種狀況來看,
以後你還有沒有機會有頭期款買房子還是問題呢。
而且你如果因為老婆這樣說,
就可以不管爸媽的話,
你媽且先不說,
你爸根本就是白養你了。
往好處想想,
至少你媽沒去地下錢莊借錢。
我覺得你應該找個機會跟你媽談清楚,
他這樣已經造成你很大的困擾,
你不會跟你爸一樣去填無底洞,
也不想往後的人生都在背負債務下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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