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請問一下.查詢喜歡的對象的行蹤會很過分嗎?


除了在對方生日.. 想給對方一個驚喜的情況下..這種方式看起來是不太尊重對方..

反問自己.. 相同的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 你心中怎麼想??
完全自殺手冊 wrote:
基本上...只要邀約基本上...只要邀約時她說不想去的時候我絕對不會免強,就算出去了人在外面她想要隨時改變行程也是隨她的意願。

而且...晃點的這一次是她約我的......(恕刪)


這聽起來樓主好像是表示....所以你就有理由和權力去察看他是不是真得在加班嗎

她有權利選擇告訴你與否吧...

但樓主私下查這些...感覺有些控制慾 + 小心眼

當然女主角若很享受樓主的作法則另當別論....

完全自殺手冊 wrote:
"她"跟我同公司但是不同單位,所以我有時候會去用電腦查看她的刷卡時間,或是一些加班單...(恕刪)


依你所述,你侵犯了對方的隱私權:

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585號解釋,承認隱私權受憲法所保障,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至於隱私權的保護範圍,依釋字603號解釋,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私密隱私,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空間隱私,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若被她知道你偷看她的資料,她應可以告你。

我只想說:不過就是追個馬子,搞得自己像怪怪男..何必咧~~太累了吧!

即使今天已經是你女朋友,也不見得可以這樣,何況今天這樣..
完全自殺手冊 wrote:
所以我有時候會去用電腦查看她的刷卡時間,或是一些加班單。

我是覺得我只是想要了解她的生活習慣,我也不會用這些資料亂來阿。

我這樣會很過分嗎?

(PS:其實不只查詢她的 ,我有時候還是會查一些有的沒的....)


會~~樓主的佔有慾和控制慾太強。

現在覺得查看她的資料没什麼,以後可能覺得不讓她出門是為了她的安全。

兩個人在一起,還是要給對方自己的空間,不然有人會窒息的。

樓主這樣子的行為是「控制」,而不是「愛」~~
潘達 wrote:


會~~樓主的佔有...(恕刪)


恩...深刻反省中...這樣的我也不配繼續下去...
所以在道歉之後砍掉了所有的聯絡方式了...(之前就做了...不是發文後才這麼做...)
完全自殺手冊 wrote:
先說好不是到他家們口...(恕刪)

如果你不是負責人事的,給我知道你查這個,我一拳就打下去


niniline1999 wrote:

如果你不是負責人事...(恕刪)


我確實不是負責人事的,但是我平常會協助處理一些人事問題...
很過份,很變態.尤其當你不是這個女生的菜時.
這種變態感大概會強化三倍.
有些事偷偷做,別人不知,你不說,不算犯罪範疇,

雖然你有你的想法,做之前也要設身處地為對方想一下,是否會發生問題?

想關心,了解對方,有很多方法,但不要用猜的,當面表明最好.

如果對彼此的行為都能放心,在一起才會快樂...

即然之前已經做了,就不要說出來,你說出來表示自己認為對方也會在意,
最好,以後也不要再做同樣的行為

因為有些事是不需要解釋的,因為解釋也没有用...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