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女友就像樓主這案例一樣,不喜歡曝光在路上吃飯要躲他朋友,不喜歡被他朋友看到而且他朋友都知道我們在一起一開始動情時我真的很喜歡他不管怎樣當然都能接受但時間一久你能保證一輩子當個地下情人?我也跟她說我不喜歡這樣躲來躲去的,結果還是一樣...我前女友是很多人追的類型,常被搭訕算是行情很好吧!也許這種女生想讓外人以為他是單身繼續享受艷福有句話說"女人是越老越沒價值,男人是越老越有價值"我承認他現在是比我有價值多了 ,但我還年輕我也很上進,想到他這樣對我待我事業有成時我也不會給他名份!以上是我最近發生的事,我們也因為一點事分手了!
提供參考 XDROE,Rules of Engagement (參考官方警員手冊)1. 對方尚未向己方加諸武力之前,不得主動攻擊2. 遭受攻擊時的反擊前,必先對空鳴槍警告3. 己方向對方加諸之武力大小,不得超出對方向我方所加諸之武力(簡單來說就是,對方拿小手槍,我們不能用火箭砲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