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slee wrote:真是卑微的生活給家用...(恕刪) 我也覺得一個星期一千是真的很硬現在隨隨便便都很容易超過一千 如果中午晚餐又在外面吃的話花費又更多給老婆錢是應該的不自己手邊應該也有點可以活用的錢會比較好
你算很好了吧一周一千含電話費活動費同事一天才跟老婆拿三十元!(老婆最多也只給三十元)公司是直接扣午餐跟晚餐在下個月薪資只騎腳踏車(二手中古淑女腳踏車)上班下班(20km)早上上班先騎去傳統市場買"菜飯"便當 當作早餐!(扣30元)同事下班後的聚餐都參加不了~周六周日的假日只能在家早起去傳統市場買菜(買菜金200~300元)而已他手機沒有!只用公司配的phs.所以結論是你算是有錢人了我以前那位同事看到你這樣狀況一定會羨慕你!
那....誰叫你要給你老婆管.........我們結婚之後各自的財產還是各自管理, 只有要花比較大金額的時候會告知對方一下是告知喔, 不是請求同意~~~~你自己要把她當女王, 自己搞的這麼卑微...還要上來取暖話說, 為什麼結婚之後錢都要歸老婆管, 老公還要拿零用錢???這樣算起來...一個小學生的零用錢都比你多啊
自作孽不可活+1都什麼時候了錢還給女生管阿...各自賺的錢各自理財就好了自己都要女王前女王短的搞的這麼卑微被控制零用錢也是活該啦現在最好都是分開理財不然社會上哪來那麼多情殺事件還不都是有金錢問題的關係(攤)
luc wrote:對不起小弟小小聲問一下這位一天三十元零用錢的同事就是之前您在別篇提到那位想要存錢和大大上酒店的同事嗎? 對呀沒錯!!但他到現在這幾年都沒聽說過有機會跟同事一起去竹南或中壢的酒店玩~永遠都只有午餐時間聽其他同事在談論昨晚酒店的事~然後一直都是用羨慕的眼光在看著同事們大概他一直都存不到金額吧所以只要聽過他這種極端的例子過真的不覺得樓主有多慘因為還有更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