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

過不下去的日子?!

真是明智的決定阿…

只可惜還是過了半年!
米厝商行 http://www.farmer-rice.com/blog

  小甘先生有沒有後續回應啊?看來是沒有的樣子。

  小甘先生原本以為自己再上來澄清一些問題點,大家應該會比較同情他,沒想到大家罵得更兇,這不是小甘狀況外,就是他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基本觀念已經完全偏差與扭曲。


  小甘先生啊!老婆是娶回來疼的,不是娶回家讓他燒飯、煮菜外加伺候你跟你老啊!那你不如請個菲傭就好了,不是嗎?話說菲傭你給他買菜錢,他還要跟你要薪水耶!你給你老婆什麼?大男人主義的思考與對待嗎?


  我女朋友看到這篇,一看到那兩萬元,就非常不爽,她罵說你完全吃米不懂米價,兩萬元充做生活費或許足夠,但你老婆得到什麼?剩下多少錢可以回報他的辛勞?

  別以為做家事很簡單,如果你這麼想,不如換你老婆出去賺錢,你天天做家事,不是更好?


  你的觀念已經完全偏差了,我想是你媽沒把你教好吧!


  現在你的老婆提出離婚,我想我為他高興,他能夠自願脫離苦海,還算聰明,沒有甘心繼續被你們荼毒;至於小甘先生你呢?我是覺得你跟你的母親相依為命就好了,有需要請人打掃、煮菜,就請個菲傭吧!別再糟蹋台灣好女孩囉!


  預祝新年快樂... 我想離婚後你應該會過得很快樂!你跟你媽媽的生活也不算單身啦!這樣的生活不錯,不是嗎?

樓主可以帶著你媽移民嗎?

千萬不要在說你是台灣人阿

樓上有幾位大大的言論雖然酸了一點點,但是都還滿中肯的....人家女兒養二十幾年,你這樣看待人家,不太恰當...或許真的要像菲傭那樣的女生才能符合你的要求喔..........蜜月帶老媽一起去,我第一次聽到,也算開了眼界........
離啦離啦~真是...
(第一次勸離不勸和)

樓主這篇會不會成為討罵經典文
不過除了衝01人氣,也讓更多人珍惜自己所擁有的,算有貢獻啦~
(意思是...01的年終獎金也算他一份吧~)
文中有幾點似乎不合理的地方

先提出幾點:

(1). 做人家媳婦就是要侍奉婆婆
雖然我們不住同一棟,可是就住隔壁 , 難道你不用跟她說嗎?
要侍奉婆婆, 可是又不住在一起?
若要住隔壁 ,也不住在同一棟?
這樣要如何侍奉呢?

(2).她不煮飯, 哼哼,我就跟我媽去吃好料的, 想要吃飯就乖乖煮, 這是做媳婦的道理, 你家都沒教你嗎?!
似乎小甘的妻子如果有某一天不煮飯, 小甘就會和他的媽咪去外面吃飯, 然後小甘的妻子就沒飯吃?
難道小甘的妻子被鐵鍊鎖在家中,四肢無法動彈, 就像某些愛情動作片一樣嗎?

(3).三篇發文時間在一月廿日, 00:00, 01:38, 11:55
可是小甘說我每天陪我媽看電視到11 12點,
即使一月十九日那天晚上是看到晚上11點, 再走路回去, 打開電腦, 時間似乎有點趕.
而且, 小甘應是有不爽才會發450字左右的文, 所以19日那天可能有和妻子吵架, 如果加上
吵架的時間,這樣子要在12點前發出文章, 恐力有不逮.
哇.

01的大大們粉少會異口同聲

而感情文也粉少一面倒的

這真是太利害了

但是真的

你這個什麼都是媽媽 媽媽 媽媽

的小孩真是其奇怪

你有媽媽就好幹嘛去娶老婆


當初結婚時給的錢和金飾, 可以要回來嗎?

如果生活費只給兩萬塊的話,那結婚的花費應該不會超過20萬吧
我們幫你的老婆還那20萬,不過要請你出來當面領取
按照現在回文的速度,應該有上萬人想要見你一面吧
只要花個20塊錢就可以見你一面,大家應該會很樂意吧
快,約個時間地點吧,說不定你還會小賺一筆啊
女人是拿來疼的

拿來愛護的

我第一次聽到有人蜜月還帶媽媽去的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來01問

我就大發慈悲的回答你


離婚吧
是這樣!!剛被01丟到垃圾桶,說我文字短,又包含"15"("蔣大,給我出來!!"(我想搜尋這兩個字是你的例行工作吧,哈哈)),好!!我認真回,也不過是一堆情緒波瀾罷了!

我覺得男人,相較於女人還是很可愛的...

我很難得看到如果這一篇,將主詞"老婆"、"老公"對調,會有這麼熱烈的反應。

只能說,樓主呀,您生錯性別了,如果反過來,這一棟樓應該沒有這麼高以及加持5-6萬的人氣,應該"萬"拿掉就很OK了。

即便如此樓主,我依然無法認同你,除非,您跟我一樣,所有的要求(期望)都做的比對方好;可以獨立買菜煮三餐,知道要記帳,知道居住環環境要定期清理,冰箱買的食物要排先進先出,不可以花一堆錢每兩個月丟掉1.2千塊的腐爛菜(阿彌陀佛)。知道要定期洗床單,知道花不澆會死...呀,太多了啦....除非要掉花樣,我可以生日時為對方自己做蛋糕,烤布丁,自己佈置滿天汽球的PARTY,不要懷疑,這些都發生過,不是想像。

但是我那口子,今天不能用"公主病"稱呼了,因為他已經有所改變,雖然花了我12年的時間,我必須說本站另一篇文的樓主(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500055),您可以感覺安慰,因為您不是最慘的。

至於本篇呀,現在是"強調"男女平等的時代 (不過"只是"強調,不一定是真是非),樓主沒有我的本事不要出來討罵,我的本事不大,賺的也比對方少,我照顧家人的本事比我媽也絕對遜咖,雖然我名下有房(s)有車,我那口子跟我同住,動不動受到壓力就說他"常常有出錢",意思說"他付出很多",讓我很想翻臉,因為我雖然現金沒他多,不代表我付出有虧欠到他。但是,聽好了,他不是不做,"他是不會做、不懂得做",活到快40的人一堆家裡事不懂(想圍剿我的快來,我等你們,同世代贏我的不多啦)。這之前都是我在做;相較於一些男的對於"照顧家人"這件事的"down-valued",很多人不分男女一樣是如此輕賤我。我相信"家庭主婦(夫)"絕對可以是個職業!!!絕對該被賦予價值(請參考李安導演感言)。

我知道,天冷時,床墊上加一件墊被的效果,我的她不知道,寧願蜷縮在蓋不暖的厚被下;雖然我也倦了,以前我還會學黃香,開他40分鐘烘被機,我對我媽,此生都未曾好此種地步。

反正呀,說都說不完啦,好戰者快來,我正缺鬥志,讓我把一切事都抖出來,難得看到01鄉民如此有正義感,讓我看看男女有沒有不同。








  • 5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