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威力 wrote:外遇有效追溯刑法半年,民法2年,沒告過了就是過了,也沒什麼好說,是自己的選擇,至少在婚姻當中,我從沒放棄過自己的女人。...(恕刪) 這個追溯期不是已發生事實的時間而是另一半知道才開始算不然我偷吃個半年就可以去懺悔了
這實在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但是抱歉我笑了 你們真的是夫妻嗎??信任當然重要 但行為也要讓對方都信任阿!!我真的看不懂你怎麼可以一直幫你老婆說話就算沒有外遇 三天兩頭不回家也是不對的行為你竟然還在默默承受我的話就坐在客廳等然後談判不合就快點結束吧!!
我只能跟你說一件事,你老婆如果愛你,就會在意你的感受,你帶她去買IPHONE,他還可以買完就直接閃人~這如果有救,我想世上就不會有這麼多人離婚,你唯一能做的就是 挖出真相,看是要重新開始 還是大家說清楚,拖著只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請記得~女人會無時無刻想跟喜歡的人在一起,但目前看來應該不是你!
這首歌應該再適合不過了...只要把性別改一下就完全符合樓主目前的想法與處境了.作詞:王中言作曲:劉若英打了一把鑰匙給你 把自己鎖在你的自私裏像個好女人如此的專心 每夜傾訴起落的電梯睡在電話旁邊想著你 為了不錯過你我寸步不移就算做惡夢也在所不惜 為你親手將我青春毀棄我只是你偶爾的想念 我只是你從不確定的感覺就算不完全也無所謂 我可以掩飾我的無助每次我都笑著說再見 懂事的情人不該有抱怨別說這樣的愛對你而言太昂貴 我是心甘情願 拘禁了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