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
他好像曾經說過,他辯...(恕刪)
我基本上是支持他的論點
只不過仍然覺得他有耐性到感覺很閒

phoenixcheng wrote:
由於您栽贓個人抽菸, 忽然很感興趣的回應閣下這篇!
geniusx wrote:
你不也預設了樓主沒有妨礙到他人了嗎?...(恕刪)
geniusx wrote:
但你也不知道樓主到底做了什麼,萬一他的確妨礙到他人呢?...(恕刪)
geniusx wrote:
不管怎麼看,你都有自打嘴巴的風險...
樓主分身,還是好友,還是也是個心有慼慼焉的抽煙者?...(恕刪)
首先,
閣下哪一隻眼睛看到我預設「樓主沒有妨礙到他人」?
誠如您第二句話用詞「萬一」, 這表示您也不確定樓主妨礙了人不是嗎?
其次, 在不知道有沒有妨礙人的狀況下,
怎能夠以「已經妨礙人」或是「沒有妨礙人」來判斷?
當然僅能就樓主字面陳述的條件與事實判斷...
閣下尚未了解內情, 卻先以預設立場「極有可能」妨礙了人,
問題是不論用詞為「極有可能」或是「一定」, 就是認為樓主抽菸礙人才遭此下場不是嗎?
注意! 縱使樓主抽菸礙了人好了, 關鍵一直在於「本來不在意現在卻在意」的女友!
最後, 閣下一直臆測我吸菸,
請拿出證據, 本樓從第一篇到最後一篇, 個人不只一次公開說明不吸菸, 拒吸二手煙,
家人吸菸我不喜歡, 但我也無權禁止那份沒有妨礙我的自由,
閣下不止一次說明或強烈暗示我就是吸菸者, 覺得名譽受損被公開污辱,
因人實在太過於 nice, 選項已如前篇回應: 道歉, 傳票, 請擇一,
個人必定從善如流...
phoenixcheng wrote:
但是您這樣敘述又說明了甚麼呢?
分手不單取決於愛不愛, 這本來也是個人理念與認知,
愛不愛和分手本來也就沒有必然關係! 從頭至尾這是您的敘述, 不是我的論調...
phoenixcheng wrote:
在一起時就知道我抽煙了, 現在才提出這個要求 - 不抽菸就分手
愛不愛, 和分手或抽菸的確都無關,
但, 女友的描述將這些條件聯繫在一起了, 不是嗎?
phoenixcheng wrote:
瞭解了!
所以 geniusx 栽贓並公開對個人我汙辱, 非自衛, 自辯, 亦無合法利益可以保護,
看來一切可行了, 感謝....
phoenixcheng wrote:
民事和解金部分您又怎麼看? 請賜教!
phoenixcheng wrote:
chunkaiw3874 wrote:
您現在不也是嘗試著將您的"人不能試著去改變其他人"的價值觀套用在我們身上?
So what's the problem?...(恕刪)
或許是道德淪喪? 現在人的毛病有三。
1. 不負責
現代人多半不願盡義務只想享受權利,
回覆文章是大家的權利, 但是回覆前, 卻需要盡閱讀的義務...
從個人第一篇對樓主的回覆, 即陳述自己的看法, 於此對誰套用了價值觀?
直到 vivian93 聲稱 LDS 式的針對個人每篇回文說明觀念有誤,
至此, 這是個人價值觀被侵犯, 價值觀被討伐, 而我在捍衛自己的價值觀。
試問, 哪隻眼睛看到我強加套用價值觀於閣下您, 或是 vivian93 身上?
未盡閱讀的義務就大放厥詞, 逞匹夫之勇的批判, 閣下真不負責任!
2. 不講理
承上, 麻煩去閱覽個人第一篇回覆, 每個人都可以陳述自己看法(價值觀), 當然也包括我,
沒有 vivian93 討伐式的將個人每篇意見否定, 又何來我的捍衛?
捍衛價值觀的舉動, 和個人聲稱的「價值觀是不可侵犯」完全一致。
想強加價值觀於他人(我)身上的是 vivian93, 請搞清楚對象!
而閣下指謫個人也將價值觀套用在你或他人身上,
指責的同時, 不也基於(同意)侵犯他人價值觀是不對的? 否則何來指責之有?
正看反看, 都是個人陳述並捍衛自己的價值, 而閣下則完全為反對而反對, 不講理!
3. 沒有愛
是的, 愛上一個人是因為對方和你交換了甚麼嗎?
起初無條件的感動, 可以演變成將感情當籌碼或賭注, 不達成目標即「分手」!
已經預備好可以逝去情感的行為, 怎能說是愛?
同樣的, 因看個人陳述或捍衛舉動不順眼, 隨即不負責任又不講理的挑釁式回覆,
閣下這種充滿仇恨的無理對談方式, 沒有愛!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