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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龍頭 wrote:
借朋友的帳號來回覆這種文章,



不是要陷朋友於不義。



他又何苦!!?? 他朋友又何辜!!??


借帳號 PO 文就算了..還 PO 文嗆鄉民..
如果我朋友跟我借帳號嗆鄉民我死都不會借..
到時候被人肉就"挫咧等"啊..

所以..懷疑..是不是朋友離開電腦沒有登出..結果被............
嗯..懷疑..懷疑..以上都是本人的推論..
我不是柯南..只是愛動腦而已..哈哈..
整個就是在討罵...
因應一下大家撇清教育程度...我碩士未畢 XD

beeclass wrote:
我不想申請01帳號也...(恕刪)


但是樓主好意提醒01鄉民也沒有錯吧!?

現在大家還在等 "進一步的說法" , 不是嗎?
有誰敲槌定案了嗎?
何謂 "未審先判" 勒??
beeclass wrote:
我不想申請01帳號也沒01帳號,這帳號是我朋友的

已徵得帳號主人同意

有興趣的可以去人肉,看與當事者有無關聯...(恕刪)

非也.......

beeclass 兄的友人 - 您,誤會我那一句 "又來一個"好朋友"了" 之詞!! 此好朋友非指您為 當事者 lmliou 的朋友。而是指您為 beeclass 兄之好友。

借他之名發那之言,您就不怕您那位 beeclass 兄 好友 被炮、被誤會嗎!!??



看看 當事者 lmliou ,因同事的惡作劇而慘遭炮轟、被誤會的下場。 你不覺得他,也是因為剛好有個好同事而惹出此等風波嗎!!??《當然......還得必須是當事者 lmliou 所自訴的言語為實。》


beeclass wrote:
我回文的內容不是寫請樓主去報警嗎?

把MSN對話記錄拍下來拿去報警不是更有力

讓法律來制裁更好

單純就是看不慣這種未審先判的事件...(恕刪)


這就得看看當事者是否有意願,

而不是我們旁人所能決定的。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水龍頭 wrote:
非也.......

beeclass 兄的友人 - 您,誤會我那一句 "又來一個"好朋友"了" 之詞!! 此好朋友非指您為 當事者 lmliou 的朋友。而是指您為 beeclass 兄之好友。

借他之名發那之言,您就不怕您那位 beeclass 兄 好友 被炮、被誤會嗎!!??



看看 當事者 lmliou ,因同事的惡作劇而慘遭炮轟、被誤會的下場。 你不覺得他,也是因為剛好有個好同事而惹出此等風波嗎!!??《當然......還得必須是當事者 lmliou 所自訴的言語為實。》


beeclass兄跟我有相同看法

謝謝

beeclass wrote:

我不想申...(恕刪)


這裡沒有人未審先判;事實上就是lmliou這個帳號的主人(或是他所謂的同事?)使用如此不堪入耳的字眼讓版主感到不舒服受到侵犯.

該當柯南的也都當完了,畢竟事主自己都跳出來想要說明了;只是目前看起來蠻像說謊圓謊的樣子!



鄉民們只想看到事情的真相罷了!

betty429 wrote:
lm???? 說:
...(恕刪)


板凳放太慢了...可惡

beeclass wrote:
beeclass兄跟我有相同看法

謝謝...(恕刪)


那您與beeclass兄,確實就是好朋友啊!!!!

我又何來預設立場!!??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水龍頭 wrote:
那您與beeclass兄,確實就是好朋友啊!!!!

我又何來預設立場!!??



我眼殘,在此跟您道歉。
lmliou wrote:
人不是我殺的~我才回頭去做實驗,同事就給我打下去了,我回來已經滅不了火了....
另外請各位不要亂搜尋一通去把某某老師給拖下水,真的不太合適!畢竟人家跟這一點關係也沒有
我也不是啥博士,請勿再借刀殺人了!事情不是各位想的那樣....這招真的是太可怕了!

以最基本的法律常識看,你對betty的用詞

如果betty想告你的話~
性騷擾、公然侮辱這兩條恐怕跑不掉了
你或你同事,總要一人出來擔
我說的是現實狀況,你道歉與否都無法改變...

準備一下,台北科技熟男,開BMW~ 和解金應該是小意思而已......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天國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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