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不久的將來,「同性配偶」也可以收養小孩了

Lightwave18 wrote:
大伯的小孩(堂兄),還被大伯拿榔頭敲頭造成失智,最近才比較正常可以找勞力工作養活自己

這什麼情形啊!這樣的家庭根本就不正常嘛,還有人隔岸觀火。

kejuol wrote:
人權需要反對者的支持真的是天大笑話,你們的言論自由需要經過中共的同意嗎?

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
歐盟人權法院認證:給予同性伴侶的保障不必然是婚姻。
kejuol wrote:
台灣會衰退除了孩子被父母傳統約束不能體會國際趨勢,更扼殺了孩童的判斷與選擇

你知道英國美國中小學校園的霸凌嚴重,學生學習成效低嗎?
kejuol wrote:
不孕夫妻也是大自然天擇的結果那請問他們就不能領養小孩?

同性伴侶通常沒有不孕症,
只是不能和伴侶生育,
兩者沒有可比性。
kejuol wrote:
同志就是跟諸位一樣的平凡,只不過就像RH血型的人一樣,到了驗血的時候才知道自己的血型

同性戀是先天或後天還很有爭議。

owenx wrote:
希特勒當年也說猶太人的基因就是低賤不適合繁衍後代啊~

你知道同性婚姻最愛用的人工生殖就是去「訂做兒童」,
到精子銀行配種來繁衍後代嗎?
這個極端優生工程才跟納粹有得比啊。

tnkk01 wrote:
你知道同性婚姻最愛...(恕刪)
現行的不孕夫妻人工生殖法也是這樣,那他們在納粹裡是擔任什麼職位?

tnkk01 wrote:
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恕刪)
先天或後天,你單挑精神醫學學會時通知我

KStoday wrote:
現行的不孕夫妻人工...(恕刪)

明明就是“各生各的“兩個單親家庭的結合,
瞎扯什麼不孕?

KStoday wrote:
先天或後天,你單挑...(恕刪)

功課自己做。
人家可沒有你鐵齒敢斷定先天決定一切。
不孕症是偶然,

同性家庭的不能生育則是必然,

請勿混為一談..
1.即使修法後,允許同性伴侶收養小孩,最後也需要法院來審核領養請求

2.嚴格來說,現行臺灣民法,沒有明確禁止同志收養小孩(民法並無禁止單身者收養),但只限與同性伴侶其中一方建立親子關係而已



oniono wrote:
1.即使修法後,允...(恕刪)


麻煩看看要修啥好嗎?

當加上領養霸王條款, 法院等敢跨過那條線, 它們也會出事
  • 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