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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婚介去大陸相親結婚結果離婚了..


高雄真好 wrote:
我本來也以為是去用買的
結果不是,去那邊相親狀況跟台灣一樣的
只是那邊的媒婆嘴巴超會說的
會跟那邊的女生說,台灣多好多好,多發達多先進什麼的
其實在那結婚,花了36萬台幣,女方只有拿到7千人民幣的聘金+3萬台幣的金飾項鍊+1萬台幣的生活費的
其它的費用都是被台灣的協會和那邊的媒婆給賺走了...
除非有額外給女方聘金,不然怎麼會是去買呢...
我是也有遇到女生說她家經濟不好房子要重建需要錢
但也遇到女生嫌我胖直接打槍,或是無法接受閃婚的
跟在台灣相親一樣的
只是台灣沒有媒婆這種東西
聽說這在大陸也不合法,所以才要跑去海南的瓊海市
那邊馬路沒紅綠燈,無照騎機車都不會被抓的.....(恕刪)



您"本來"也以為是去買的,但是您去了。所以心態就是用"買"的呀。這和花多少錢無關的。

只看到外表,就上床,然後立刻結婚。如何談"愛"?
大部份的女生都不大能接受這樣吧?
台灣也有很多婚友社,您請婚友社安排當天見面,馬上上床,結婚。看看有沒有辦法安排......

您說不是買,那問一下,您覺得這樣的情形下,女方立馬願意跟您上床並答應嫁給您的原因是????







高雄真好 wrote:
我最大問題就是要運...(恕刪)


年收入300萬~只願意給女生三萬~~

難怪~~

高雄真好 wrote:
我本來也以為是去用買的
結果不是,去那邊相親狀況跟台灣一樣的
跟在台灣相親一樣的
只是台灣沒有媒婆這種東西

不懂樓主對「相親」的定義是什麼?早期約在民國50年以前是媒妁之言,青年男女的另一半完全由長輩決定不能自由交往,要等到洞房花燭夜才會看到對方長相如何。婚後發現老公有惡習也只能認命了,這才是真正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年代。

大陸(中央)政府對於八天內結婚的相親團早就視為販賣人口,這是違法的;只是各個地方政府有些是沒在抓而已。官方都已經視為非法的販賣人口,相親團當然是在買賣啊!樓主怎麼說不是買的呢?至於給了36萬之後兩岸媒人及女生怎麼去分錢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突然想到樓主若是在海南當地打離婚官司,要面臨被法官發現是非法的販賣人口方式結婚的風險,要是被發現這就更慘了;說不定要花上多倍的律師費才能判准離婚。能花錢擺平還好,最怕的是樓主被判刑抓去關。

樓主出發去海南前我就發言建議不要參加相親團,可參加大陸的婚友網站。樓主不聽勸告,真的是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我上次做的意大利海鮮麵,整整一大鍋,盛出來有5個大盤子的量呢,我吃了一盤兒,我男朋友吃了2盤兒,剩下的
他裝盒帶回去接著吃了。他問我怎麼做的,我就不告訴他,想吃只能求著我。


高雄真好 wrote:
小弟我今年30,年...(恕刪)

看來高雄真不好不好到連個老婆都找不到


荆棘鸟 wrote:
我會做飯!中國菜和...(恕刪)


給妳一個讚,我要表達的是有越來越多女生有類似那篇文章的狀況,並不代表全部女生,
像我家大部份碗都是我在洗的,衣服也會輪流洗,
我並不會以一個女生會不會洗碗做家事來當作主要條件,
因為以後就算我老婆會洗碗洗衣服,我也是會自動幫忙分擔,而不是她會我就不用做,
會不會是一回事,要不要去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遇過有些女生就表明婚後不做家事,儘管連洗碗掃地是件很簡單的事,就說不會,連試試都不肯,
男生賺的錢都要用來養家,她賺的錢是要出國玩或買衣服包包用的,
這樣的方式是對家庭有幫助嗎?不過就是女方自私只想滿足自己慾望的概念而已.


舞夜翎 wrote:
請問..那如果以上要...(恕刪)


一個很會賺錢的女生,當然可以請人來做這些家事,
如果不請人來做,自己也不會做,那當然會被男人嫌,
會被男人嫌,要嘛這男人比女人還要會賺,要不然這男人就是吃軟飯或是大男人,
如果雙方都不是很會賺請不起人來做,雙方就要互相阿.
但我想您說的女人很有成就還要被男人嫌,應該不是被嫌不會做家事,而是女方太強勢.
無論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最後還是要向前走.

ricky_yu wrote:
但我想您說的女人很有成就還要被男人嫌,應該不是被嫌不會做家事,而是女方太強勢...(恕刪)



女生不會賺,賺的少也會被嫌..能力不足還要求男人太多.
女生會賺,賺的多.也是要被嫌.因為能力太強所以太強勢~


嘲笑我們認為常識缺乏的事,是為了凸顯自身的優秀,好讓我們在複雜的社會中,逃避自我其實很無知的事實。

舞夜翎 wrote:
女生不會賺,賺的少...(恕刪)


為什麼能力好的女生一定都很強勢?漂亮女生個性一定好不到哪去?

這種刻板印象該改改了吧!

我看很多普妹或是大嬸沒什麼能力外,脾氣也都不是太好

我上次說過了,真正夠聰明的人是不會硬碰硬的,贏一口氣輸了感情,划得來嗎?

ricky_yu wrote:
給妳一個贊,我要表...(恕刪)


你愛一個人,會在乎對方會不會做家務,會不會做飯嗎



wfl_alice wrote:
你愛一個人,會在乎...(恕刪)


不會阿,會不會做飯做家事,對我來說並沒有差,也不太會是男人要求的條件,
不會做飯可以去外面吃,我自己也會煮些簡單的,口味就不要太苛求了,
不會做家事我可以做,從小我媽就會訓練我們小孩作家事,
但一個女人如果不會做飯,不會做家事,不想出去工作,甚麼都不想不會不做,只想當少奶奶,我娶她做甚麼呢?
常聽到女人說,如果結婚生活沒有過更好,那何必結婚,卻不曾聽到男人說同樣的話吧,
而且那篇不是我寫的,是轉貼的,他的原意不是男人要求女人一定要會煮飯做家事喔~~

無論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最後還是要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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