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izo74025 wrote:
我只是一個28歲職場...(恕刪)
有錢帥100倍

天化 wrote:
引誘者過錯佔了 80%
追求舒適生活的女生頂多 20%
Arlington wrote:
我實在不是很懂, 就女生找了另外一個男人有需要把人挖出來?
劈腿到處都有, 只因為對方是總經理?
女友是你自己選的, 關總經理屁事?
你要公布對方之前, 是不是先把自己的資料公布
男未取女未嫁
本來是很同情樓主的處境, 可是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樓主就是要躲在後面報復把他女友搶走的"總經理"
連總經理的關鍵字都出來了
做個男人有點骨氣好嗎? 沒了個女人哭天搶地的
錢賺的沒有別人多就去賺阿, 在網路上取暖是可以賺錢?
我回報你了, 因為你企圖造成與論公審, 自己沒能力就不要怪人家大手筆, ok?
按照你的做法, 你女友劈腿是對的, 將來你爆怒之下所做出來的事情大概113打不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