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誠意的問題!
今天都要娶人家的女兒當老婆,基本上算是男方家的人,生小孩也要從夫姓...
情感上,還沒嫁是家中的寶貝女兒,嫁了是你們家的人。
所謂聘金,其實只算是一種對岳父岳母,養育女兒到大,給你當老婆的一種回報!
可能有些人遇到要求比較多的,其實也可以微微表現出父母的不捨。
我認為,男生是該多付,就算多付又如何..
常有人說「男女平等」,你自已問自已看看,真的男女平等了嗎?
今天你娶了這個女人,組成了一個家,如果連一點錢都拿不出來,人家如何相信你可以給女兒辛福。
現在的男生真的是朔化劑喝多了,愈來愈女性化了,這點小事都辨不好!
男人嘛,其本上盡量付得起,真的努力過了,盡力了,再找岳父母商量,人家看到你的誠意,也會軟化的。
何苦抱怨東西..
嫁女兒的心情,貫有嫁過的人才明白...(絕不是錢可以比擬..)
edward3019 wrote:
有人在的地方就有糾紛,因為想法不同而衍伸出爭端
爭端可否解決?可以,不想付聘金的,就去找個不用付聘金的家庭來結合就好了,不是嗎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才會容易結合在一起
...(恕刪)
也許人家不跟你一般見識,給你一點聘金打發你
可是你不覺得丟臉,我都替你感到丟臉,搞不懂何必拿人家這條錢呢

weather1202 wrote:
聘金..
是誠意的問題!
今天都要娶人家的女兒當老婆,基本上算是男方家的人,生小孩也要從夫姓...
情感上,還沒嫁是家中的寶貝女兒,嫁了是你們家的人。
所謂聘金,其實只算是一種對岳父岳母,養育女兒到大,給你當老婆的一種回報!
可能有些人遇到要求比較多的,其實也可以微微表現出父母的不捨。
我認為,男生是該多付,就算多付又如何..
常有人說「男女平等」,你自已問自已看看,真的男女平等了嗎?
今天你娶了這個女人,組成了一個家,如果連一點錢都拿不出來,人家如何相信你可以給女兒辛福。...(恕刪)
只想點明一件事 .
拿聘金 與 給女兒幸福 , 可以畫作等號嗎 .


現在我國的狀況 , 早就與幾十年前不能同日而語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kunfeng2002 wrote:
婚後常見女生方面的不平等大概有幾樣
1.孩子從夫姓
2.年初一在夫家過
3.清明以夫家為主
4.孩子晚上哭都媽媽來顧
5.為了顧孩子女方得放棄自己的工作
6.照顧公婆,做家務
7.與夫家同住
8.賺錢不能拿回娘家
9.家用要平分
10.外遇要包容
1.同姓所以對我沒意義.
2.提前到17:00吃完年夜飯,就跟老婆回娘家,到上班前一天才回婆家.
3.清明,老婆沒拜過.
4.媽媽顧?你大概不知道多少,公婆丈夫非常願意小孩去找他,不找媽媽的.
5.現在哪有女人會放棄自己的工作.
6.老婆5年了沒煮過飯,做過家事,洗過衣服.
7.1234 住婆家 567 住娘家 外面還買了一間租人.
8.賺錢是不拿回娘家,不過娘家只要說要跟會,要投資什麼,馬上錢就吐出去了.
9.每個月月入4萬.零用錢只有4000.其他的都是老婆的.
10.外遇要包容?你以為是郭台銘?王永慶?雷洪?




這樣能不能換我收聘金....

結論:別太小看現在的女人了.

kunfeng2002 wrote:
婚後常見女生方面的不平等大概有幾樣
1.孩子從夫姓
2.年初一在夫家過
3.清明以夫家為主
4.孩子晚上哭都媽媽來顧
5.為了顧孩子女方得放棄自己的工作
6.照顧公婆,做家務
7.與夫家同住
8.賺錢不能拿回娘家
9.家用要平分
10.外遇要包容
婚前不平等只有一樣
1.女人只看男人有沒有錢...(恕刪)
kunfeng2002大大您好 :
您上面說的 , 多已不是醬啦 ..

1.孩子從夫姓 --->我國法律現已沒有規定非得從夫姓了 . 夫妻OK即可.
2.年初一在夫家過 --->不合理 . 要夫妻協調
3.清明以夫家為主 --->不合理 . 要夫妻協調
4.孩子晚上哭都媽媽來顧--->公主是不可能做的啦.不是在倡導新好男人
5.為了顧孩子女方得放棄自己的工作--->務實的方式是 , 看誰的薪水高 , 就繼續出外工作賺錢 . 誰比較善於顧孩子與家務 , 就留在家裡 .
6.照顧公婆,做家務 --->公主是不可能做的啦.不是在倡導新好男人
7.與夫家同住 --->很多都不是醬啦.多的是夫妻單獨自己住,也有跟娘家住的
8.賺錢不能拿回娘家 --->不合理. 但 , 也不能搞到夫妻自己的家庭都過不去吧
9.家用要平分--->有何不對,家不是只有丈夫一個人的
10.外遇要包容--->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 且與男女無關 . 已婚女性也有外遇的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但是依照古禮 , 男方通常都是會給女方大聘,小聘,吃餅...等 , 而女方也是要給男方一牛車的嫁妝(意指大約等值的嫁妝)阿!! , 會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的發言都只是認為收聘金的行為是有多麼正當與合理...等 , 但怎麼都忽略也要提供等值的嫁妝 , 我覺得將"要求聘金與吃餅"是為女方的權力 , 但是"提供等值的嫁妝"是女方的義務 , 怎麼可以一昧的享受權力而不旅行義務呢?這種心態是什麼??
有些人當做聘金是一筆性交易的買賣 , 不想給聘金就是想爽免錢....看到這個我想到一個玩笑話 , 就是用手指頭挖耳朵 , 是耳朵爽還是手指頭爽呢?
回到正題 , 我很期待有些針對收聘金侃侃而談是多麼有道理的人也發表一下對於提供等值嫁妝這件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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