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eC wrote:
這個小孩適合現在出生...(恕刪)
雖然說這些已經是多餘的了~
不過當初我有陪朋友去拿掉小孩...
只因為他不能出生...因為他的媽媽是被人騙的~
當我幫忙簽下那張同意書時~
我的內心真的是百感交集......
因為不簽~小孩只要出生以後就註定要跟著媽媽吃苦...
但是簽了~一條命就這樣沒了...朋友的身體也會受到傷害...
所以...看到當樓主女友的家人如此乾脆!其實我真的是感到很驚訝...
難道~只因為男方不給女方不動產!就得要這樣扼殺掉一條生命?
而且男方也不是不肯負責~而是肯負責還得被這樣刁難......
以我家的例子來說:
我妹妹今年就要嫁了~我家還打算連聘金都不收!
我們只要求對方要好好的善待我們家的掌上明珠~
所以坦白說:我真的很難理解~女方家人的所作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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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真正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