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s1234 wrote:
so.......語論自由....至少我一點都不覺得那個女人可憐
...(恕刪)
這種評論在現在社會黑暗面可真是常見,我想每個人對道德標準有不一定程度是正常的,也許你可以接受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如果以上都是雙方互相同意的條件下,已婚又向女生求婚也許對你而言也是稀鬆平常,不過對於已婚的男方如果真的故意隱瞞已婚這一件事來看,似乎你更著重在女方被騙而不自知,這好像是替不對的事找合理化的藉口吧,
換個角度想,如果被騙的是你女兒,你姊妹,還是你老婆,不知道你能不能一派輕鬆的說"至少我一點都不覺得那個女人可憐".
jms1234 wrote:
告那男生?
別傻啦
人家沒告你妨害家庭就不錯了
目前法律是會對元配告妨害家庭比較有利...........
現實社會看到的也很多是元配還是選擇站回丈夫身邊,因為我們刻板印象認為離過婚的女人一定有不好的地方......
我只想說這是女人在面對中華民國法律時,不得不低頭的原因,但是法律治不了就表示是無罪的,搞得好像是被害者是錯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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