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看到你這一篇的簡介及前文介紹
你沒有一絲感覺得是你這個*做哥哥*先把事情做「絕」
我從旁人角度來看
感情本來就是兩方之間的事情
家屬當然有權可以關心
你為了自己的看法
要拆散兩個人
那也是你的事
可是你將對方的事寫成文章方網路,甚至還出書
不論內容是否完全符合
你自己本篇文就寫明
你就是要將事情做絕
你今天做了初一
就不要怨別人做十五
要是當初你沒把事情做絕
或許就不會有這個結果
我記得之前也看到一篇文章
也不知是真假
一個男的
女朋友劈腿後分開
後來女方有孕要求符合
男的好像知道孩子不是他的
為了報復女方的劈腿
因此同意結婚
等孩子生下來
就立刻分手報復
讓女方自己去找劈腿男扶養孩子
雖然兩者之間不一樣
但裏面那種你做初一我就敢做十五的感覺不是一樣的嗎!
或許就是你寫文出書這一件事
讓對方也有要跟你們家玩下去的惡念
狗逼急都還會咬人
何況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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