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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房東是否管太多?

mravip wrote:
這些不就是形成"道德觀"和"法律"的原由
那掠過法律和道德,只不過想嘴砲吧了


是啊! 廣義來說是這樣,但這是循環關係,相互影響

不談法律和道德是因為這些都是死板板的教條,對錯細分得很清楚,這些都是站在下遊壁壘分明
我要談得是整條河流

簡單說事情不是單一
是相互影響,所以我才會說分對錯,砲轟道德缺失是很便宜的一件事

mravip wrote:
反對禁止了才隱瞞,這不就是刻意隱瞞...


有詢問又不答才有"刻意"吧!

禁止的事情做了,父母沒問,你也不用主動講
這才構成隱瞞吧!

FREE BIKER 67 wrote:
每個不同的地方、國家,都會有不同的風俗民情
別想當然爾的把自己生長地方的那一套文化,拿來套用到別人身上


在巴西跟朋友打招呼是“喇舌”.
前些日子才從電視得知的的風俗民情.

大砲台 wrote:
是啊! 廣義來說是這樣,但這是循環關係,相互影響
不談法律和道德是因為這些都是死板板的教條,對錯細分得很清楚,這些都是站在下遊壁壘分明
我要談得是整條河流
簡單說事情不是單一
是相互影響,所以我才會說分對錯,砲轟道德缺失是很便宜的一件事...(恕刪)


亂入一下

你講話的內容與方式,和媒體名嘴-唐湘龍好像喔~ 尤其是藍字的那一段話,呵呵~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FREE BIKER 67 wrote:
你講話的內容與方式,和媒體名嘴-唐湘龍好像喔~ 尤其是藍字的那一段話,呵呵~


可是我很賭爛他耶!

他大部分有參與的議題我幾乎都是持相反意見
當然我曾有過跳脫自己的角度,思考過他的文章的角度與想法,某部分來說他其實也說得沒錯

但我還是喜歡我的方式,不過我能理解他的方式
所以至今還是照原方式賭爛他

喔! 還有便宜的事情我也會幹啊!

Aznsilvrboy wrote:
要是我自願找上人家, 人家也願意幫我, 那就不是管太多. 很難懂嗎? 你以為你是誰? 想修理我, 想的美. 要是你是我爸, 難保證你不反被修理. ,...(恕刪)


呵呵.
好厲害的北美高材生呀.
那你之前請 01 同學幫忙的事, 到底搞定了沒呀.
要修理我. 你不是很行的嗎? 還來 01 求救幹嘛?
似乎大部分的人都炮樓主,有些人道德感還特別嚴重

我提幾個支持樓主觀點


  • 1.這件事情唯一能負責任的是當事的兩人,顯然當事人並不介意同居。


  • 2.感情是兩情相悅,說真的,連當父母的都不一定管的了,何況是房東。


  • 3.男女雙方是大學生,理論上都滿十八了。
    如果他們願意的話,在法律上這兩個人可以私訂終生,不需要經過任何人同意,這包括他們的父母。
    前提是:「後果要自己承擔!!!


  • 4.旁人拿道德說事太無聊,要管別人之前,請先管理好自己。
    要讓這世界變美好其實很簡單,只要管好自己就可以,當每個人都管好自己,世界自然就美好了。現在的問題是,大家都只想出張嘴管別人,卻不想管自己,紛爭就此而來。


  • 5.東方的父母把小孩保護得太好、太純潔了。但,怕跌倒的小孩永遠學不會走路。
    曾經在 01 看到討論 CCR 時出現這樣的觀點,正巧說明老外和國人對性觀點的差異。「老外:台灣人真隨便,第一次上床就要談結婚;台灣人:老外真隨便,看到誰都可以上床。」。一個想要一步到位,一個鼓勵多方嘗試,觀點不同,結論就會不同,無所謂好與壞。


  • 6.兩性相處需要時間摸索,會有碰撞、會有探索、會有激情、會有爭吵,這都是人生的一部分,在年輕的時候有機會去處理這些問題,會比結了婚有小孩才來面對要容易的多。


  • 7.讀書重要嗎?當然很重要!但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書上的知識當然很重要,但生活的體驗遠比書上的文字重要一千萬倍,感情更是如此!東方的教育常常教出只會唸書卻不會生活的書呆子,除了課本之外,什麼都不懂,我們常聽到父母對小孩這樣說:你什麼都不用管,把書唸好就可以。但人生真的只是把書唸好就可以嗎??有誰可以告訴我學校哪堂課可以教你當女朋友生氣不理你時,你要該怎麼回應?當婆媳有紛爭時,當先生要如何飾演先生和兒子的腳色?好平息婆媳雙方的爭議?是英文、化學還是微積分?


  • 8.最後這點是說給樓主聽的。
    感情的事情請自己決定,不要蠢到上網找答案!需要上網找認同那只證明一件事:「你還沒辦法獨力承擔你自己的選擇


taipeier.com wrote:
...(恕刪)



taipeier.com wrote:
如果他們願意的話,在法律上這兩個人可以私訂終生,不需要經過任何人同意,這包括他們的父母。
前提是:「後果要自己承擔!!!」...(恕刪)


即然這樣,房東和女方家長說又有什麼大不了?

這二位,一個住家裡吃家裡,一個怕被知道和男友同居,寧可浪費房租也不和家長說:『我要去我男朋友家住,這邊退了吧』

請問他們能承擔什麼?就是他們看起來就是出事要大人扛,卻又一付『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才會被炮成這樣

如果他倆是自給己足,甚至吃父母沒關係但是誠實告知,都不至於一面倒的被譴責
我話講得很白了,至於當事人有沒有能力承擔,是他自己要去證明的,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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