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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友說婚前要我自己出錢買房子在他名下,還要把我所有錢都存到他戶頭!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先小人後君子
婚前協議先簽一簽
這年頭沒有永恆不朽傳奇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前陣子才有個圓臉女胖子的鬧劇參考一下好了






不過本討論串,有些回應真的讓人感覺


女方就是賣方一樣





什麼人玩什麼鳥~

這點錢也就能娶到這種牙尖嘴利的貨色~
即便你很愛她、很信任她
這種一翻兩瞪眼的事還是不要隨便做才好
否則日後你可能會活得提心吊膽,甚至是生不如死~~~
看完某些網友的想法
我還挺無言的...
只因為一句"我愛你"
就要對方把全部家當送給你...
是有沒有這麼好康阿!?

說真的:我看到的一些外籍新娘還比妳們強多了
就算家庭不順遂,房子靠自己買,小孩靠自己養
連我這個外人,都會為她鼓掌

常聽人說:男人有錢就愛作怪~
但說句實在話:女人又何嘗不是?
這類例子...在現今的社會也很常見的

JerritMK wrote:
說真的,婚前我真的不...(恕刪)

多數的女人覺得把經濟大權交出去沒有保障,但是試問一下女人給了男人什麼保障?
除了「前妻」的那一樓以外的其他所有人,你們的老公都跑光了?還是你們只是假設你們老公會跑?再說了,如果真的跑了,自己都沒有責任?而且男人會跑,女人不會跑?男人為了婚姻付出,誰知道女人會不會說跑就跑?給對方保障沒什麼不對的呀!
<<互換一下你就知道為什麼了
布魯斯威力 wrote:
但房產大多是龐大金額,
多數是共購或掛名居多,
除非是男方財產太多,
郭台銘送間千萬房給老婆,
只是九牛一毛不會有人懷疑。

法官不會單憑口說"贈與"就相信,
大多是參考相關事證,例如:
知情人證、男方承認贈與、
男方無共同承擔購屋事證、
女方無資金獨立承擔購屋、
兩造有立約協議..等等。

證明"贈與"有其困難度,
所以有些女性會吵鬧堅持:
1.無論偷搶拐騙,只願以女方一人名義登記 。
2.資金不留匯款記錄,喜歡拿現金不留證據。
3.管理不會有帳目,男方清楚錢的流向會留下證據。
4.錢在她戶頭轉來轉去,但要你相信她不准過問。
5.她會有私人保險箱,不讓你拿到的,都藏到保險箱。
...

原來是這樣

我朋友與老婆共同購買一間房子,貸款快還完了

老公希望先把房屋貸款繳清,並取得繳清證明

老婆就不願意,一定要留一個尾巴,還有一堆藉口,說要投資股票,或瞎扯婆婆會要借錢,但婆婆其實自己很有錢,而且樂善好施,從不向子女要錢

他家也是帳全給老婆管,老公不許看明細也不准過問,想看就大鬧不信任她等等那套,真不知在搞什魔鬼?

sirichai wrote:
其中一樣做不到就分手不用結婚了...(恕刪)


她還真敢,樣樣保護自己獲得最高利益(又不是美國)
但是錢是你的,要不要賭賭看她不會跑,你自行評估囉

Lisa_Hsu wrote:
原來是這樣
我朋友與老朋共同購買一間房子,貸款快還完了
老公希望先把房屋貸款繳清,並取得繳清證明
老婆就不願意,一定要留一個尾巴,還有一堆藉口,說要投資股票,或瞎扯婆婆會要借錢,但婆婆其實自己很有錢,而且樂善好施,從不向子女要錢
他家也是帳全給老婆管,老公不許看明細也不准過問,想看就大鬧不信任她等等那套,真不知在搞什魔鬼?...(恕刪)
這故事挺有趣的~然後呢?
樓主大可不答應,有些人把結婚當買賣,價格提得老高,資態也很高,其實都是可以殺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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