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bber wrote:
但是現在說的是結婚,目前法律上結婚就是一男一女共組家庭,甚至會有產生後代生小孩,用法律規範結婚是為了保障人類組成家庭繁衍子孫的各種利益。
以前或許是這樣,但到了今天,婚姻其實已經不再有”保障人類組成家庭繁衍子孫”這種功能了,用法律規範結婚只產生身份上的意義,如果同性戀覺得這種身份上的確認對他們意義重大,讓他們參與並不妨礙異性戀既有的權利.既然又不會影響自己權益,讓多點人開心總是好的

swabber wrote:
但是現在說的是結婚,目前法律上結婚就是一男一女共組家庭,甚至會有產生後代生小孩,用法律規範結婚是為了保障人類組成家庭繁衍子孫的各種利益...(恕刪)
clws wrote:
就像我也不明白
已經吵到20幾頁了
你們為什麼就不能大方承認你們就是要婚姻的身分權
要法律來幫你們背書 你們是合法的/正大光明的一對
...(恕刪)
禮誠工作室 wrote:
不會呀! 因為 女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