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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戒煙就分手,對嗎

由於您栽贓個人抽菸, 忽然很感興趣的回應閣下這篇!

geniusx wrote:
你不也預設了樓主沒有妨礙到他人了嗎?...(恕刪)
geniusx wrote:
但你也不知道樓主到底做了什麼,萬一他的確妨礙到他人呢?...(恕刪)
geniusx wrote:
不管怎麼看,你都有自打嘴巴的風險...
樓主分身,還是好友,還是也是個心有慼慼焉的抽煙者?...(恕刪)

首先,

閣下哪一隻眼睛看到我預設「樓主沒有妨礙到他人」?
誠如您第二句話用詞「萬一」, 這表示您也不確定樓主妨礙了人不是嗎?

其次, 在不知道有沒有妨礙人的狀況下,
怎能夠以「已經妨礙人」或是「沒有妨礙人」來判斷?
當然僅能就樓主字面陳述的條件與事實判斷...

閣下尚未了解內情, 卻先以預設立場「極有可能」妨礙了人,
問題是不論用詞為「極有可能」或是「一定」, 就是認為樓主抽菸礙人才遭此下場不是嗎?
注意! 縱使樓主抽菸礙了人好了, 關鍵一直在於「本來不在意現在卻在意」的女友!

最後, 閣下一直臆測我吸菸,
請拿出證據, 本樓從第一篇到最後一篇, 個人不只一次公開說明不吸菸, 拒吸二手煙,
家人吸菸我不喜歡, 但我也無權禁止那份沒有妨礙我的自由,

閣下不止一次說明或強烈暗示我就是吸菸者, 覺得名譽受損被公開污辱,
因人實在太過於 nice, 選項已如前篇回應: 道歉, 傳票, 請擇一,
個人必定從善如流...
我插題一下剛剛,一直有人提到"愛或已經不愛"

"愛"這件事似乎沒有這麼零和...

說分手有時是逼宮,有時是爭取走向下一步前的冷靜

有些人很功利...心理根本沒有愛...有些人只是需要人依賴跟相處(根本談不上根性)

這些狀況下.."不戒煙就分手"都無法跟愛不愛...扯上關連

只是吸煙有吸煙的"風險"...這讓某些人列入交往的"考量"(或手段)...似乎還蠻合邏輯
towwwwer wrote:
我插題一下剛剛,一直有人提到"愛或已經不愛"
"愛"這件事似乎沒有這麼零和....(恕刪)

說的很讚, 沒錯! 事情本來就是這樣,
吸不吸菸戒不戒菸本來就與愛無關!

towwwwer wrote:
只是吸煙有吸煙的"風險"...這讓某些人列入交往的"考量"(或手段)...似乎還蠻合邏輯...(恕刪)

是的, 這點個人也舉五肢同意,
誠如我若得知對方吸菸也未臻改善, 或許不會考慮交往!
若考慮交往, 則為自己選擇負責, 起碼往後分手不會針對這件事...

但樓主案例(樓主有沒有陳述完整是另一議題)
女友從以往不在意, 變成在意, 並以分手作為手段,
這已經不在閣下上列所述考量範圍...

個人第一篇回文充其量也是陳述己見, 而閣下無奈一直聽到「愛或已經不愛」
則由 vivan93 網友開始, 就個人所言篇篇針對性發言,
他對個人結論疑惑, 而我盡回應之責...

既然路人跳出來說話了, 個人不再就本議題討論,
畢竟意見早已陳述, 感謝賜教!

phoenixcheng wrote:
既然沒有很篤定吸菸必定會傷害女友或自己,
閣下是以甚麼揣摩女友提出「不戒菸就分手」一事? 可否分享?


很簡單,
就是基於"如果我是樓主的女友,我為什麼會提出不戒菸就分手的要求"。


phoenixcheng wrote:
自始自終個人都是依據樓主陳述推測, 但未曾聲稱推測結果是事實,
閣下也說我是基於樓主陳述的事實, 您前頭也承認自己是基於猜想,
一個基於樓主陳述的事實, 一個基於不存在的猜想, 怎會是一樣?


你很有意思,
"基於事實所作的推測"說白話一點就是"猜想"。
我所謂的猜想就是這個意思...
我也是基於"樓主說女友提出不抽菸就分手"這個事實所作的推測...
所以基本上我跟你的立足點是相同的,
差別只在於你的推測方法和我的推測方法是不一樣的。
請不要再搞混了。


phoenixcheng wrote:
好例子! 單純的「改變想法」一事本身沒有問題, 也不是我的論述,
以愛情來說愛是基礎,「愛」被改變了還剩下甚麼? 所以說不愛了, 不是嗎?


再度矛盾,
我前面就舉過了,
就算在樓主的例子中,
"愛的程度"本身是可以增加的,
只不過有另外一個東西增加的比"愛的程度"還要更快更高。
所以,女友提出"不戒菸就分手"的當下是有可能比剛交往時還要更愛樓主,
而不是你一開始所說的"沒有愛"。


phoenixcheng wrote:
但以樓主案例,「決定拿分手當選項」的確是預備「放棄愛」了, 無庸置疑!


你了解什麼叫做"放棄"嗎?
放棄並不表示你已經沒有了,
而是表示你還有,只是出現了另一個更重要的東西跟它相牴觸,
所以你為了成全那個更重要的東西而"放棄你原本有的東西"。
所以"放棄愛"根本就不等於"沒有愛"...
這樣懂嗎?
沒有的東西是無法放棄的,
因為原本你就不曾擁有,你怎麼放棄?
我放棄生命,是指我原本有生命,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我不要生命了,這才叫放棄。
如果我原本就是一個死人我怎麼放棄生命?
這樣你懂放棄的意義了沒?

phoenixcheng wrote:
說的很讚, 沒錯! 事情本來就是這樣,
吸不吸菸戒不戒菸本來就與愛無關!


是的,你終於想通了...
恭喜你。
你終於意識到這件事情根本和愛不愛沒有直接的關係。
有愛,也可以提出"不戒菸就分手",
沒愛,當然也可以提出"不戒菸就分手"。
所以"有沒有提出不戒菸就分手"根本和"愛不愛"沒有直接的關係。
當然,如果以常理來判斷,
會提出"不戒菸就分手"我覺得應該是有愛的機率大一些,
畢竟如果沒有愛的話乾脆就直接分手就好了,幹麻管他戒不戒菸?
既然提出了"不戒菸就分手",
表示還是愛的,只是如果不戒菸的話就算愛也還是要分手。


phoenixcheng wrote:
若考慮交往, 則為自己選擇負責, 起碼往後分手不會針對這件事...


這是你現在的想法,
我說過,人的想法是會變的。
現在你可能沒有照顧過抽菸的人的經驗,
所以你不知道那種精神的消耗。
哪天你有這種經驗或是你看到或知道這種經驗,
你可能就不會那麼想了。
試著回想你之前每一段感情結束的原因,
難道都是"分手的前一秒才知道的事情"嗎?

phoenixcheng wrote:
女友從以往不在意, 變成在意, 並以分手作為手段,
這已經不在閣下上列所述考量範圍...


所以表示你考量不周,太快下定論。
因為你忽略了我前面所說的可能性。
大部分的分手原因都是從"認為自己可以接受"到"無法繼續接受"的過程,
一個人很無趣,是從"你以為你可以忍受他的無趣"到"你無法繼續忍受他的無趣"而分手。
一個人很窮,也是從"你以為你可以陪他一起吃苦"到"你不想繼續陪他吃苦"而分手。
家裡的人反對,也是從"你以為你可以不顧家裡的意見"到"你不得不接受家裡的意見"而分手。
這些原因並不表示自己不愛對方了,
相反的,很可能在分手的當下是比剛開始的時候更愛對方的。
只不過雖然更愛對方了,但是有一個更加重要的因素導致你不得不放棄你的愛。
梁山伯和祝英台剛開始在一起時就知道雙方家裡不會同意,
到最後他們無法反抗家裡的意見而被迫分手,
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geniusx wrote:
說你不吸煙也沒人相信啦,我認定你是個沒救的自私重度煙癮者...(恕刪)

geniusx 大哥大哥, 等您兩日了...
怎麼有上線還換了圖卻不見「選擇」呢?

個人不只一次在本樓公開提到「我不吸菸, 也拒吸二手菸

閣下卻不斷認定我吸菸, 個人覺得是對我在公開場合的汙辱與誹謗,
請拿出我吸菸的證據, 否則請道歉或收傳票, 謝謝!



對了,
深怕個人粗心未盡提醒之責, 這篇回文含 PM 一併善意給您。
如本周內 (2011/11/22-2011/11/28) 未見閣下於本樓回文道歉,
表示您即選擇傳票的意願, 個人理當於 2011/11/28 之後從善如流...

哦, 還有還有...
閣下絕對可以循任何途徑, 尋找個人我生活中抽菸(或曾抽過菸)的證據,
如有需要, 個人必定盡力配合呢, 謝謝大哥!

至於個人, 正在傷腦筋究竟到時候要選擇...
刑法第 309 條的公然侮辱罪, 還是刑法第 310 條的誹謗罪?
聲稱我「考量不周」的 vivan93, 能否幫忙提供建議呢?
phoenixcheng wrote:
這段很長, 您抒發的...(恕刪)


二十幾頁看下來,非常贊同及欣賞phoenixcheng的論點。

接下來我是女生,針對此標題的回應,我認為還是分手吧!
天涯何處無芳草,適合你的以及比她更好的不會只有一個。
女孩或男孩阿
再找對象 前
請先三思
不要妄想 改變別人
如果自己 不想改變
也別害別人
geniusx wrote:
喔?像你如此自我感覺良好之人,也會犯了無端認定現在人的毛病,還具體指出三點,試問其他人哪裡惹到你了還要讓你指著說三點毛病呢?你跟現在的所有人都講過話?你的理性何在?你這樣的方式對自己的話很負責嗎?你因為vivian93跟一些看不慣你發言的人,就把你認為他們的毛病,加諸到「現在人」身上,我只看到你自打嘴巴,卻看不到你的立足點有多穩固了。

你的毛病有三:

1. 太自大

你只接受你自己說出來的話,無法接受他人的話,只要不是贊同你的,就好像「現在人」都與你作對一樣。

2. 太虛偽

其實你已經失去理性,保持著笑面虎一般的回覆攻擊,還自我感覺良好的覺得「現在人」都有毛病,就你很棒,由此可見你已經失去理性到達了忘記要針對你想要攻擊的目標,而放大到「現在人」,而你失去理性的同時,卻還能講的很像很不在意,很輕鬆,這實在令人汗顏,虛偽程度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3. 沒有愛

對應你的「沒有愛」論點,我說過了一開始極有可能是男方為了追求女方,所以表現得很棒,盡量不在面前抽煙,那穩定之後男方原形畢露,試問這樣女方要他選擇抽煙還是分手,何以沒有愛?女方還給他了選擇,而不是直接掰掰,男方連選擇也不給,就是置之不理繼續抽。你認為女方用分手來要脅一個可能已經影響到女方健康的壞習慣,叫做「沒有愛」的話,那你如此自私的想法,哪裡有愛了?男方如果愛女方,就會想個方法改進,而不是讓她受不了了以後提分手。你,有愛嗎?

你繼續加油,當越來越多人圍剿你的時候,希望你會自己反省一下你自身的毛病唷
(恕刪)


不能贊同你更多了
除此之外,我覺得他只是為了強辯而辯,根本也說不出個道理來
然後還以為自己很善辯,自以為高明而沾沾自喜
說真的,這種人還滿可悲的
難怪他回了這麼多篇…願意理他的人很少

Bon jour wrote:
女友說如果我不戒煙就...(恕刪)


也沒啥好爭執的吧~~樓主抽不抽菸 分不分手 都與我們無關吧

何必大動肝火 何必發傳票??

況且 樓主 11/19以後就沒再上線了......



還在開心的討論哀鳳4S會不會準時上市..

挖底家啦~~!

不懂各位在吵啥????
風蕭蕭兮...易水寒 鈔票一去兮...不復還!! 有人說:『我窮得只剩下錢..』很可憐!! 我很想跟他說:『我窮得連錢都不剩了..』你有我可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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