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nol wrote:
這篇有潛力...這樣...(恕刪)
有什麼潛力?!
我都已經說"要是我是樓主的話"
表示是我個人如果遇到這種狀況的看法
並沒有勸樓主離婚
請不要見到黑影就開槍
Jey.T wrote:
這是我第二次婚姻,我格外珍惜,所以不要再建議我砍掉重練或乾脆休了她這些話。
另外音響的清單我提供如下,以市價根本不到百萬
人生無常,還是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日子比較重要,待一會兒就會去買花加瞌頭接她回家
包已經買了,接下就看...(恕刪)
巴拉逼 wrote:
有什麼潛力?!我都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