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Gabriel wrote:
有些時候說賣已經算客氣了,很多人聘金照收,婚後一樣和老公兩個人住外面,基本上生活沒有改變,甚至還有繼續幫娘家交房貸的,談聘金擺明就只是要收錢而以。
很多人說收聘金是禮俗,但你有看過哪個禮是自己開口定價的嗎 ? 如果朋友通知你參加他的婚宴,還跟你說我們這邊的禮是紅包至少要包6000給我,你又怎麼想?
我的認知是:要不要follow傳統/禮俗全在個人,事在人為
若不要收聘(打破傳統),後續的嫁娶/宴客皆各付各的
婚後不要住娘家也不要住婆家,在外租屋/購屋由小倆口平分
日常一切支出,說好就好
日常一切勞動(洗衣,煮飯,帶小孩),一樣平分
小孩最好生兩個,一個從父姓,一個從母姓
假日各自回原生家庭,爸媽生病各自負責,各自奉養
以上看似公平,但公平中卻缺乏了人與人間的互動與情感(公平與情感間很難取捨)
女人要從傳統中脫身全看這個以傳統父系社會的主角怎麼看
若男人們脫不掉傳統的枷鎖(父權,女人是附屬),女人們再怎麼努力也難翻身
若女人們不跳離是男人附屬的圈圈,男人再怎麼放軟身段,給予再多權力也難改變現狀
一樣是聘金,可以當成是賣女兒,也可以當成是謝金
聘金禮俗沒有對錯,相異處就在於大家的看法迥異
人與人的相處不是完全建立在金錢上
建立在金錢上的感情是很可悲的
付了聘金,待人家女兒如自己親人又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