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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的男性好友去她家住..[8/26更新]

tang34 wrote:
女朋友是台北人,因為...(恕刪)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女生覺得真的這樣無所謂

然後等到時候真的發生甚麼了再來跟男朋友說對不起!

避嫌~有很難嗎?

只是有沒有心要做而已!!

當傷害已經造成!在說甚麼都沒用了!
可以找到一個女生~ 陪你一起吃泡麵,是一件幸福的事!
RSS11 wrote:
看完板大發的26日文...(恕刪)


靠 嘉藥什麼時候變這麼淫亂

為什麼我念的時候 一個都沒玩到
evangel wrote: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女...(恕刪)


有些女生真的是這樣,我女友說會讓朋友住是因為之前講好的,而且那時我還沒跟她交往。
我知道那也該避嫌,但他們真的只是好朋友,信任與懷疑後分裂,只在一線之隔,我慶幸她還在乎我,還有顧慮我的感受,我也慶幸一段小小的摩擦讓我知道我要什麼、我需要怎麼做。
tang34 wrote:
男性好友最近來南部玩,沒地方住跑去住我女友那...(恕刪)

你應該趁那位男性朋友入住時
趕緊也去睡你女友那
然後晚上瘋狂 FFFFFF
那位男性朋友聽到聲音後應該就知難而退了
神殿御守 wrote:
你應該趁那位男性朋友...(恕刪)


........你日本動作看太多了
0_____0 放空 空 空 空 空...........
真是辛苦樓主大大了

辛苦你了不避嫌真的會讓男方很累吧
帶男友以外的男生回家,根本直接出局,就算是太監我也不相信沒事。
>回到家後,小弟朋友告訴我,你今晚去住不就代表原諒了嗎?[差點想頒今日最中肯給他]
>其實前天晚上她就有打給我約昨天要吃飯,所以我晚上就跟她去吃飯,進去她家後我裝一臉賽臉。
>我開口:[妳覺得我是你什麼人?]
>她:[男朋友阿]
>我:[恩]
>她:[你幹麻阿,你不想要嗎?]
>我:[隨便妳]
>她:[你不想要嗎]
>我:[你不要就算了,我沒差]
>她:[我要阿! 你不想要喔]
>我:[除非妳很想要,不然就不用了]
>她:[我很想要阿]


她已經 跟那個男的 搞過了
所以 想跟你來一下 免得 小孩 冒出來 你不認帳

又一個當現成老爸的了
以前 我剛當兵時 有一個很要好又我喜歡的女生
我也是跟她說 我去找你玩 然後我要睡我朋友那
那一天 故意玩很晚 到她家時 11點多 才跟她說我朋友連絡不上
最後 睡她那 結果 整晚都沒睡 超級忙 還聽到雞叫
.........
結論 你真的相信孤男寡女住同一個套房 不會有事 我頭給你坐...
..................
只要想到 那個畫面 你還能若無其事 我 佩服你
信任...來自於對方長久以來的誠信

太多人把這兩個字當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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