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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交往的對象說「如果我們結婚,可以不要做愛嗎」

還是別結婚吧,找一個真正喜歡的再嫁吧!慢慢來一定會出現適合的另一半。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最近跟一個男生交往,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因為我已經3X歲了,外型又普通,不把握這個男生這輩子大概嫁不出去,跟他相處上還可以,他個性上有一些優點,也是我想跟他交往的原因。

結婚最好是兩個相愛的人,包括身體及心理相契合再來進入,把自己畫了一條線--「已經3X歲了,外型又普通,不把握這個男生這輩子大概嫁不出去」,這樣將就自己及對方,很可惜!

有個朋友四十幾歲了,一直找不到對象,最近她說有個完全不符合她擇偶條件的男人出現,她想趕快把握機會,我跟她說妳應該找個你心動的男人再結婚吧!她說「結婚是為了孝順父母」,父母年紀大了,她不想要他們擔心,我跟她說「不幸福的婚姻對女人傷害更大」,婚姻不是兒戲,應該更謹慎。





在人類社會結構之中,結婚有小孩的,居冠,算球隊裡面的ACE;結婚沒有小孩的,可以獲頒銀牌,偶爾被揶揄,是不是哪一方的生育能力有問題,但起碼還在A段班;結過婚又離婚的,頂多被打入二軍,沈潛一陣子,說不定又可以升上一軍,或是去打獨立聯盟也可以;單身的,就是被貼上「敗」/「性向有問題」/「眼光過高」/「難相處」,甚至楊署長說的,神經病的機率比較高。應該是說,在很多人的觀念裡,不結婚或不想結婚就等於沒辦法結婚,從一開始選秀就不在教練的口袋名單裡。前陣子讀了日本作家山田茜的小說「她和她的生存之道」,裡面有一段描述:在日本社會中,已婚,有兩個小孩,父親是收入穩定的上班族,母親擅長料理家事,兒子喜歡棒球,女兒喜歡小動物,這樣的組合最讓人稱羨,可惜這種組合佔家庭的比例已經低於四分之一,單身或已婚而沒有小孩的比例,早就超過一半。

我有個朋友,堅信男人不可以在29歲結婚,於是趕在29歲那年來臨之前,找了一個最有可能跟他結婚的女人步入禮堂,結果29歲還沒過完,就離婚了。這件事情已經過了十幾年了,後來他也再婚,生了孩子。但這十年之間,我還是不斷看到身旁有好多朋友,各自在自己的年歲畫一條終止線,一定要在那一年之前把自己嫁掉或娶到老婆,否則他或她在社會或家庭和朋友之間的地位就崩解了(譬如日本有一種說法,女人過了適婚年齡就像Christmas Cake一樣,過了聖誕節就沒人要買了)可惜,結婚這種事情就是這麼微妙,就像晚餐時間到了,不管你餓不餓,因為大家都在吃飯,所以你也只好添一碗飯來吃。這比喻很白爛,但確實是這樣沒錯。

我後來回想起來,自己大概是在結婚最熱門的晚飯時段,跑到外面去晃蕩了,不勉強去添那一碗飯,畢竟沒有飢餓的感覺,也沒有特別想吃的東西,非吃不可的東西,這次不吃下次就吃不到的急迫感。何況跟自己所追求的自由相比,結婚的冒險實在很大(而且我實在不想在過年的時候到別人家裡吃年夜飯!)這種價值觀其實不容易被現有的台灣社會所允許,所以,楊署長才認為不結婚的人是神經病,好,我承認,如果在這種遊戲規則定義之下,我真得是神經病。該吃飯不吃飯,搞什麼鬼。
部落格:【私‧生活意見】作者:chensumi
http://reader.roodo.com/chensumi/archives/12242265.html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最近跟一個男生交往...(恕刪)



你就養寵物跟寵物生活就好了,寵物還不會跟你頂嘴

你不爽時還可以教訓寵物,這建議你可以參考一下
基本上呢
你這個想法呢 就像點套餐 卻央求對方不要吃甜點似的 基本上呢 不吃白不吃~~
如果目前妳的心還不能放下過...去 不如先去看些心靈書籍 感情上就慢慢來吧~ 真需要下這步險棋嗎??
當然可以啊,但只是希望你在剛交往的時候就說清楚

連你願意跟他交往的理由也一起陳述

如果男方可以接受,那就皆大歡喜

不過以我男生的角度來看,如果男方真的接受

那他願意接受的理由應該也跟妳差不多

這樣,結婚有意義嗎??

性生活是夫妻間的義務和權利
你不做愛你結個屁婚阿
你全文盡顯超自私的想法
你這種心態不健康的女人
真的拜託你不要害別人家的兒子
不要出嫁!
其實我替版主擔心的反而不是性愛的問題,
而是了兩人結婚到老,
一定遇到生病的問題,
一個你不想碰他的男人,
我相信妳一定更不想幫他把屎把尿。

或者沒打算跟對方到七老八十,
但人總會感冒或不小心受傷,
如果這個人讓妳不想照顧,
一起生活起來會滿辛苦的....

其實我想我跟妳應該年紀差不多,
不過在我擇偶的標準中,
起碼要一個我能親的下去的人....
可以呀 為麼不行

也有很多人口是心非 結婚時沒有認清事實 然後說接下來的這下半輩子只跟老婆你一個人做愛 最後還是被發現跟別的女人上床
他們可以不在乎婚姻的誓言只在乎完成自己的終身大事 你為什麼不能只結一個柏拉圖式的婚姻?(況且還沒有對不起任何人除了對老公抱歉之外)

重點在於你男人願不願意接受這種婚姻生活 我覺得誠實才是上上策

還有一點是我國法律 這算是夫妻必須履行的義務
我不知道簽婚前條款這算不算數 也許你可以先請教律師這個問題
否則難保最後婚姻無效 假使對方反悔的話


前陣子看水果報某天的副刊 裡面有一個比喻
結婚前的性行為 就像是自由的球員(或者說是GAMER?) 可以為了開心為了各種歡樂為了進步為了打而打而去打球
但婚後的性行為 差不多就是被簽入職業球隊裡面 這是你不得不出席的終身賽事

我自己是無法接受啦 靈魂跟性愛都很重要
如果對手不合 就算心靈相通我真的也只能謝謝再連絡
相反只有床上很合 但生活無法有交集 我覺得關係或許可以很長久 不過肯定心靈不深入

話說.樓主你的這篇文章似乎上蘋果了...
無性婚姻是有的.
陳安儀的筆下人生
這篇文章你可以參考.

若是沒有喜歡的人.沒有主意.
我勸你去求神問事看看.
給你兩段影片參考:


戆男 wrote:
話說.樓主你的這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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