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雙華 wrote:
我可以說是一堆人都在鬼打牆嗎?
隱私權定義為:
個人資訊不被他人所知.
個人生活不受他人干涉.
以及個人私事的決定自由不被他人非法限制的權利!
再簡化一點呢.就是:
我的生活個資以及個人私事ˋ自由等等.
除了我自己以外的閒雜人等.皆無權強制性的干涉或過問!
再聲明一次!
隱私權並不是可以被拿來隨意當擋箭牌的= =
除非你認定自己的另一半是閒雜人等!
當然!
你也有拒絕的權利!
但是兩人之間的相處如果是整天玩諜報戰?
我寧願選擇直接開戰還較省事= =
懂的人就懂!
不懂的人...也請樓主不用費心了= =
既然知道另一伴非閒雜人等
那為何要為這等小事跟另一伴開戰
值得嗎?
我同意你說的最後一句
懂的人就懂,不懂的人的確還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