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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為什麼太太一直問婦產科醫師是哪一天受孕~懇請女性解答


王螃蟹 wrote:
這件事給我一個感覺也可以說心得,就是有時候不必知道的盡量不要去知道,知道之後只是增加煩惱而已,樓主還有一般好心的網民,都認為養別人小孩很不智,其實既然不知道就不會感覺是在養別人的小孩,.....吵架都只是立場不同而已,希望往後樓主別活在別人的眼中更別活在別人的嘴巴裡,既然事情都以底定了,也祝福樓主往後能更幸福快樂,早日脫離這一段陰霾日子,這純粹是我看完整個文章後的一點感想,無意批評別人,若有得罪到人,在此跟個位網民抱歉了


看了那麼久,這位大哥最中肯,最有智慧。

之前很多樓友聳動的發言,看了之後實在很令人懷疑這些人是如何經營婚姻與家庭。信任與包容雖不是無條件,但是若沒有這些元素,就很難有幸福的家庭。樓主從頭到尾也沒想過要報復,他會問女生的看法表面上是想知道女生有多大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但內心裡可能是想知道「兩個人為什麼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這個問題不是鄉民們三言兩語可以討論的,所以樓主後來也就不再繼續發言了。

但是,我個人不覺得樓主是聽了鄉民的話而選擇躁進,從他的發言來看:他是很冷靜且感性的人,我想他會選擇開口,是他深思熟慮後的決定。樓主也說了,老婆如果因為生氣發生ONS而受孕,他也可原諒;但現在問題是兩個人之間「沒有體諒與尊重」,這才是樓主關心的問題。各位鄉民幫樓主設想各種(小孩是否為己出的)情境與策略,這些話對樓主幾乎沒有幫助,因為就算最後結果小孩是自己的,老婆也沒有不忠,但是兩個人還是會因為個性問題走不下去,反而是摧殘三個人一生的幸福,這是樓主最關心的問題。

確實個人認為樓主如果能再忍耐一下會更好,因為懷孕的女人情緒常常大起大落,所以事緩則圓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樓主選擇開口發問也不應該被責怪,因為他是那個默默承受一切壓力的人,他只不過是累了,不想再扛了,我想這一切很可以理解。

樓主加油,我覺得你的格局很不錯,如果經營婚姻的想法只停留在「這樣便宜了老王」、「這樣便宜了不貞婦」、「這樣白養人家的兒子」、「當了龜公」,那真是很遺憾的。
emogu wrote:
錯怪,就道歉,接受後續情緒處理,男女沒有誰是絕對高尚而不能被質疑。



若後續情緒處理就是....離婚呢

被質疑也要有所本吧

樓主明明就攤不出有力的證據, 你還要硬要樓主去質疑別人

男女腳色現在都開始對調囉?

以前都是女生感性, 總是無理取鬧的懷疑男生

現在怎麼換成男生無理取鬧的懷疑女生, 且還下了定論 (目前樓主到現在還沒提出有力的實證喔)


另外, 單純舉例:
你要不要去質疑你媽媽, 看你是不是你爸跟你媽生的?
記得委婉一點, 反正懷疑一下而已, 如你所說 (反正你也沒所本)
"錯怪,就道歉,接受後續情緒處理,男女沒有誰是絕對高尚而不能被質疑。"
我猜你若真的問了, 你應該會被砍劈吧

有些事, 可以像你這樣不經大腦思考的處理嗎?????
做好最壞的打算吧

emogu wrote:
先不論肚裡是誰的看看...(恕刪)
這種事別亂出主意 萬一根本沒偷吃……那等於自己毀了自己的婚姻(出主意的都造了業)
因為板大23也有做,

如果是你的小孩可是綠帽也應該有戴怎辦???

還是暗地裡這段時間內好好調查清楚吧~~~~!

Milton228 wrote:
請理性負責的對待自己說過的話和打過的字
法官不會因為你工作很累而說出不理性的話認為是合理的
而且您假如對於我的話有毀謗或是挑釁之嫌
也請您提告
我樂於接受
但是我只針對您對我的辱罵行為(蠢,智障...等)
假如您認為你的行為是合理的
那請PM地址和大名給我
非常感謝


要告就直接去告,不要再裝模作樣

第一次看到要告人,結果還要對方PM個資的~

另外,你說~我的言論涉及辱罵,這還有待商榷~

因為,當你的言行造成既定事實時,我也只是說出事實而已

再者也是你自己起的因由(扭曲他人言論)

一切都給法官去認定


像你這樣刻意挖坑害人跳的方式,算是典型的詐騙集團手段~


要告就去告,我可以等著收傳票...所以公開證據都有備份~
樓真的太高了,無法一一看完
就樓主的第一次發言
.
以懷孕生子的經驗來說
我真的問過各種稀奇古怪的問題
特別是第一胎,身體發生變化,自然就會亂問一通
每個人注意的點不同,為了算胎兒的大小跟預期生產日
我也曾經很執著於受孕的日子
認為這樣比較能判斷孩子的發育有沒有正常
當然
樓主會懷疑多少有些雙方的問題存在
但單就問受孕日這件事情,以我來說不會太怪
.
樓上有幾樓回覆的很好
我覺得婚姻很重要的第一要件是包容
特別是樓主沒有妻子外遇的證據
所以可以放在心上,多觀察
要知道懷孕會讓很多女性的性情起伏變大
也特別容易哭泣或生氣
這些情緒萬一你心中有鬼,很容易解讀為負向的結果
.
如果我是樓主
我是會直問的,但不是懷疑孩子的父親是誰
而是問清楚那個讓自己懷疑的日子發生了甚麼事情
同時也要檢視自己為什麼對這個婚姻關係沒有安全感
是兩個人發生了甚麼基本上的問題嘛?
後面這一項才是重點,如果兩人共同扶持的根基已經鬆動了
真的,就算妻子沒有外遇,孩子是自己的
也不一定能走的長長久久

mbsm205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在去...(恕刪)


記錄一下~~追宗一下
最後的事件應該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真的相愛..很多東西都可以笑笑帶過..
已經不愛了..不用綠不綠的..一句個性不合都可以離婚..

至於小孩..的確是無辜的..
而小孩的未來..真的也很難斷定..
小孩該怎麼處理..
說真的..除了親生父母..其他人..負不起責任(有時候親生父母都不負責任了),也沒有置喙的空間..


B0S5 wrote:
要告就直接去告,不要...(恕刪)

法律是以事實論..
你的文字事證很明確,
他的用詞或許有挑釁的意味..
但是挑釁沒有罪..
頂多在審理事實時,作為裁量輕重的依據而已..

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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