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dmann wrote:警察局我找過很多次,社會局我也找過很多次,但是他們都不處理台北市社會局的電話,我打過五次以上,並跟他們說事情很嚴重,但社會局講了半天竟然說他們無法處理台北市警察局的回應也一樣,說他們無法處理... 最近犯罪頻道有播放恐怖情人系列,樓主可以收看做參考通常遇到恐怖情人,很不幸警方的態度,就是這個調調。當事人得自己努力蒐證之後告上法院其中有個受害者蒐集大量證據後,上法院控告對方,終於讓對方坐牢。她還因此成立這類協會,幫助同類型的受害者懂得法律還是有辦法自救地
恩~門當戶對很重要~不然每次你回娘家你會像個透明人~我自己一幾年薪約百萬吧~但老婆的弟弟跟姊夫年薪都是300萬起的~每次跟他們再一起我就是像空氣一樣...你了解了嗎?請老婆幫個忙...會被拿來比較..說為何你自己不能做..會說..弟弟+姊夫+舅舅(年薪千萬)都可以~~為什麼你不能(花錢請人做事)所以~逼得我只好做離婚的念頭..以免自己難堪(還沒離..但應該快了)所以門當戶對很重要~~~自己一個人我自己過得也不差啊!!當初選擇結婚真的是自作自受無救!
現在的人眼睛都長在頭頂上,我月收也差不多實領50K前妻24K,無須房貸,無車貸,錢全交給前妻包括之前的存款,每個月領五千零用錢早餐自理,還不是被嫌窮,前岳母還說貧賤夫妻百事哀...離婚後我一毛錢也沒拿回來,前妻說花光光了...也沒存款留了4萬塊的帳單給我處理..小孩教育費也不給因為說監護權在我這,不過老天有眼離婚後我也剛好接了一個專案有賺錢所以我和兩個小孩沒餓死~哈哈哈哈哈
結婚前當初有五萬以上。也有自己房子和車子。結婚後小孩出生,換工作也領過1年多不到四萬。老婆娘家抱怨也自己往肚子吞。直到現在工作才有還不錯的收入。只是我身在雲林斗六怎麼覺得錢還是不夠用。除了房租和生活費(少吃大餐和治裝)。現在日子越來越不好過。
roadmann wrote:那是因為,你老婆不會拿水果刀說要殺全家,我老婆已經多次拿水果刀,大喊說要殺死全家,包括2歲小孩警察來我家的次數應該有五次了前2年,則是拿刀要殺同事,是真的拿刀去公司,在同事面前亮刀子 版大,如果你老婆真是這個情形為了孩子好, 你得考慮離婚這不是賺得夠不夠的問題女方的心理狀況已經有問題了雖然我的前妻離婚後也是對孩子不聞不問但至少她不曾幹過拿刀或威脅殺全家這種事相比只下, 我得慶幸我算幸福的話說都民國一百多年了怎麼還這麼多大清的皇族而且很奇怪都是格格, 沒有阿哥當年老蔣是不是把大清的皇族都撤來台灣啊?
mo0928o1 wrote:這標準在這邊也只能養...(恕刪) 在人家底下工作,錢賺多少不是自己說的算...除非自己當老闆,上一代沒財產留下來給投資做生意,除非真的拿賺的錢來賭一把..否則...難....當老闆大多都是壓榨員工,不是你說5萬10萬就給你..很多大公司都這樣搞,何況是小公司,104還會幫企業做職業薪資排行,都是在幫企業省錢當做給薪參考,並非幫求職者...5萬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