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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vu84vu wrote:
婚姻不能保障幸福快樂...(恕刪)

財產繼承用現有的民法就可以解決
甚至保障還更周延
不用修法 也跟婚姻無關
除非你很介意"遺贈"跟"繼承"這兩個詞彙的差別

關於安心成家的部分
先說明法源是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
也就是內政部的行政內規
這個是李鴻源說要改就可以改的
難度比修法低得多
也許你們可以考慮這個途徑

其次 你也提到了
vu84vu wrote:
在政府的政策主導下

而所謂的政策 都是有針對性 目的性的
這個政策根據內政部的說法,目的是

近年來我國生育率降低,造成少子女化及人口老化現象,青年為國家之主要生產力及競爭力來源,為營造有利生育、養育環境,鼓勵青年成家,提升我國生育率,促使人口合理成長,爰結合家庭政策及人口政策,推動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雖然有點尷尬
但顯然就算開放同志婚
也不是這個政策訴求的對象
不婚不生主義的異性戀也不是
這個津貼我也領不到
但是我不會去抱怨這個政策有甚麼問題
當然
如果你要說我這種異性戀可以"硬要結婚 硬要生小孩"來領這個津貼
而同性戀就不可以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請問為何反對近親結婚?請問人獸交為何不合法?
當事人並未影響他人,理應尊重並且立法保障其權利?
同性戀就是精神疾病,管你天生的還是後天的,就是要接受治療。
哪來這麼多歪理藉口?
andrew19 wrote:
請問為何反對近親結婚...(恕刪)

近親結婚稿不好未來可以
有國家可以允許雙方同意下近親性行為(這就看社會的演進了)
人獸交依目前科學無法做到,你無法知道牠們是不是在同意的狀況性交
這樣怎麼合法??有點常識好嗎???您是卡通看太多???
另外近親結婚另開主題吧
嗨~緩和下情緒,
最近看了高雄電影節的"活Gay咬一口",
很好看唷,
雖然內容有點惡搞,
但是卻說了一個道理,
"不論是哪種性向,都不重要"



最後期望很鄙視同性戀者會遭受影片的詛咒.....嘿嘿
《那些反對婚姻平權的人.看看下面的故事...》

轉貼/〔精華版〕(另有完整版)

看這個故事有一個規則,
就是當你看到【】裏的文字時,
請朗誦讀出來,
而且請記得是第幾個【】觸動到你的內心。


故事是這樣的,
很久很久以前...

南洋有一座美麗的島嶼,
島嶼上的人民原本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後來有一個無能的國王登上王位,
隔天國王宣佈了1條命令:【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同性戀者不得嘿咻】,
雖然引發人們議論紛紛,
但同性戀畢竟是少數,
人們為了自己的幸福著想,
『還好我不是同性戀』,
不久之後,這件事就被眾人所遺忘...

後來,
國王又宣佈第2條命令:【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左撇子不得嘿咻】,
雖然又引發人們議論紛紛,
但左撇子畢竟是少數,
人們為了自己的幸福著想,
『還好我不是左撇子』,
不久之後,這件事又被眾人所遺忘...

又過了些時候,
國王宣佈第3條命令:【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小於九公分不得嘿咻】,
雖然再度引發人們議論紛紛,
但小於九公分的男人畢竟是少數,
人們為了自己的幸福著想,
『還好我有30公分』,
不久之後,這件事再度被眾人所遺忘...

才隔沒多久,
國王馬上又宣佈第4條命令:【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30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雖然又引發人們議論紛紛,
但有30公分的男人畢竟是少數,
人們為了自己的幸福著想,
『還好我沒有30公分』,
不久之後,這件事依舊被眾人所遺忘...

接下來,
國王宣佈命令的速度越來越快...(令人想起宋高宗下給岳飛的12道金牌)
第5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9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6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8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7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7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8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6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9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5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0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4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1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3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2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2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3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1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4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20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5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9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6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8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7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7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8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6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19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5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20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4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21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3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22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2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23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1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第24條:【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男人大於10公分不得嘿咻,立刻槍斃】,

下完了24條命令,該槍斃的男人也都抓去槍斃之後,
在當年的國慶大會上,
國王很自豪的只穿了一條補了好幾個洞洞的內褲出席,
內褲的正面,還用黃色絲線繡了4個大字...........『大雕國王』,
(在那4個字的下方,還留有長達九公分的線頭,
至於線頭是裁縫師忘記剪,或是國王指示留的,就年久不可考了…)


 
 

對了.....你是死在第幾條? 

lydiamomo wrote:
近親結婚稿不好未來可...(恕刪)

近親可以性交就表示可以結婚嗎?
請不要老是有意無意的用"演進""未來可以"這一類的詞彙來暗示支持你們就是先進的 開明的
而反對你們的就是頑固的 落後的

你們有沒有想過
別人的不認同
可能來自於自己的說理不足 欠缺溝通

就像我也不明白
已經吵到20幾頁了
你們為什麼就不能大方承認你們就是要婚姻的身分權
要法律來幫你們背書 你們是合法的/正大光明的一對

一直猶抱琵琶半遮面 扯甚麼人權受損 保障不足的問題
(真要說哪裡保障不足又說不清楚)
好像整個社會真的做了甚麼迫害你們一樣

我前面不斷暗示
如果你們想要的是婚姻 保障只是個幌子
那就大方說出來啊
我在這棟樓的第一次留言就說過沒有反對的理由了
你們自己都不敢承認
要別人怎麼幫忙講話?
這棟樓的幾位反對者

你/妳可以想想為什麼你/妳天生會喜歡異姓?

答的出來為什麼是天生喜歡嘛??

同理可證

同性戀者天生就是喜歡同性

你/妳問他們為什麼 他們也講不出什麼具體的吧

將心比心

你/妳可以反對

但請不要瞧不起別人直接把性病跟他們畫上等號

我不是同性戀

但我很尊重他們


clws wrote:
近親可以性交就表示可...(恕刪)

奇怪耶
我在回樓上的近親婚姻你就出來說這就表示可以結婚了嗎??
那拿國外同志婚姻實際案例又說這是歐美不合理制度
是怎樣??怎樣說都是錯的,阿就聽你想要聽的不就好了??
社會不是在前進??不是越來越開放才有各種可能性發生??不然要怎麼比喻??
退化表現??

就像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不是同性戀者為何你要把我當成同性戀者??
另外每個同性戀者對於婚姻的追求本來就不全然相同
有人追求愛情的體現,有人追求權益的保障,有人追求社會的認同
異性戀婚姻不也是這樣??不然為什麼壹堆6~70歲的人還是要結婚??
我不懂許多很自然的想法,怎麼套到同性戀就全是問題
難道說你真的把他們當成病患??



clws wrote:
近親可以性交就表示可...(恕刪)

我覺得沒聽進別"人"的話是"你"
除非你不把我當"人"
否則這棟樓我也留言幾次了
我們要"愛一樣;一樣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lIy0QlvPAM

andrew19 wrote:
請問為何反對近親結婚...(恕刪)

我覺得近親結婚不好是因為可能會有人玩光源氏計畫
用長輩身分去強迫改變小孩意願

在性侵案中,用長輩權勢去進行性侵的我記得都會判比較重吧
萬一小孩從小被洗腦到大而變成跟長輩兩情相願不就太變態了嗎

而且近親通婚,小孩子有問題的機率就會很大
異性通婚能結婚的話就會想辦法要生小孩
先開放近親結婚了以後就會要求開放近親生子

所以我認為不該開放近親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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