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魚寶寶2010 wrote:昨天我老公說同事生日...(恕刪) 快40歲的人~~~如此的個性創業也不過是把錢拿去屯海~~~~不要傻嚕~~~通常男人40歲如果有創業的命那現在至少都是公司中高階主管了創業才會有人跟隨呀~~~但是如果只是想加盟的~~那一種就另當別論~~賣賣雞排~~我看他也不是那塊料樓主的個性很好~~~跟我太太很像趁著還沒有寶寶~~快快換跑道~~希望看到你((幸福))的開箱文嚕
看到很多人建議離婚~不知道版主看不看的到這一篇,我心裡懷疑的是,對方願意離婚嗎?我好不容易抓到一個,怎麼可以輕易就離婚?想離婚?拿錢來!而且這個可以訴請離婚嗎?有什麼簡單的方法可以讓對方心甘情願的去登記離婚?
Aquila wrote:問題是,離婚的六萬對...(恕刪) 這就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例子; 只問去年及前年結婚的都不算是佩偶嗎?如果在過去幾年都是離婚對/結婚對大於30-40%的話那真是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