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popo wrote:我要反駁一些網友的意見:1. 還沒結婚就再想離婚?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是怎麼回事?有多少是沒考慮清楚就結婚了?如果你連可能離婚都沒考慮到,建議你結婚前再多想一下。...(恕刪) 好個人無遠慮,沒結婚就要先考慮離婚那你棺材買好了沒反正人的死亡率是100%時間早晚而已
房屋即使登記兩人名下,之後若是分財產也是會照付出比例來計算的. (=> 請查明)你扣掉房貸後,兩人薪水差不多,那 水電 瓦斯 管理費 生活費 雜支就分配,不過對方要多出個二三千元,其實就樓主多出個幾千元,換來將來的平靜.不過,這樣的收入與負擔,將來要養小孩,將來還是會很辛苦,幾乎存不到錢.現在每個月最好多存個1.5w元(各半),兩人共同開立帳戶,好好存錢,也可互相限制支出.錢多的男人與女人都很會作怪.
AJPTAYLOR wrote:我是女的我也不要嫁給你表面上你未來老婆大佔便宜其實故中另有玄機樓主所賺的扣掉生活費跟房貸(自己名字自己付聽起來很合理)可支配金額大概就只有一萬塊錢以後要不要養小孩看來是養不起小孩不過又不大可能不生小孩那老婆賺得扣掉六千還有兩萬所以很明顯小孩勢必要老婆養你是沒有能力在養小孩了就這樣看起來房子登記兩人也是理所當然...(恕刪) 樓主只剩下一萬塊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女方不願意負擔任何費用才導致男方最後每月只剩 1 萬如果女方願意每月多分擔一萬元房貸男方每月剩兩萬女方每月剩 1 萬那您還會說樓主養不起小孩嗎 ?所以徵結是女方不願意分擔任何費用而不是男方養不起小孩
板主大家叫你砍掉重練你就照辦嗎我同意65樓的發言~登記你未來老婆又何妨?你對她越好~她越愛你對自己有自信點~沒有一個傻女人會離開一個愛她對她好的男人-----------如果以後你有女兒你也希望日後嫁個有房子的男人最好房子還是登記在女兒名下男生吃點虧又有什麼
這有啥好建議的????????????????????????????那一天你離婚了,它付出的每月一萬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你什麼也沒有留下說白一點房子女方有出到半毛錢嗎你沒收她房租就該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