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kkonen Hsu wrote:
一定要承認...因為我前妻提告的時候我女朋友懷孕了,這賴不掉的
如果該位小姐是與樓主性交後2個月內就發現懷孕..這一胎也應該做dna鑑定喔~!(羊膜穿刺可順便做親子鑑定)
胎兒週數是從上一次mc.來的那一天開始算的~一次就中.樓主真的十分精準...
有鑑於樓主對女人的偏好..建議這次不要太早結婚~小孩辦理生父認領即可~與她先相處一陣子.認為可以了.才結婚.小孩法律權益不會有影響~
這篇會上新聞~我猜~~~
看了下前因~樓主有4任老婆5個小孩..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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