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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兩個月提分手,文長

付出不等於愛;
因為那不是他要的。
曾經我也以為付出就是愛!
但我看到,
她願意接受她喜歡的男生背叛他,
我才了解,不是付出就是愛,
而是她想愛誰。



陽春麵加蛋 wrote:
跟男友交往近四年,原...(恕刪)


媽寶無誤
趕快分手是對的
這樣的家庭嫁進去只會更慘

台灣的男人怎麼了
為什麼這麼容易看到這種例子
不能離開父母的家庭
自己沒想要獨立嗎

nelson huang wrote:
媽寶無誤
趕快分手是...(恕刪)


只是我個性比較固執,
脾氣比較差,
在意見不合時總是堅持己見,
並希望他給予認同,
否則便是冷戰或生氣,
但是他也很會安撫人,
我也總是很吃他那套。

我曾向他表示:希望往後買房子能由他來負擔,而我還是希望可以保有一些錢來保障自己,以免日後萬一被拋棄會一無所有,其實這招是很多有點年紀的同事教我的,我也不知對不對...

公主或偽女權主義為誤?

台灣男人不是媽寶就是妻奴,台灣女人不是公主就是偽女權;

乾脆大家一起吃西餐?結論不是這樣下的吧!

婚姻是互相的,請參考前面多位大大的觀點。

你們的愛情無庸置疑,但不適合結婚;

你們也都值得更適合的人,加油!
聽老婆的是沒錯

但是搬不搬出去~不關媽不媽寶~講難聽你只想到你自己而已

小弟~家中~只剩我媽一個人~

我媽把我養那麼大~

如果結婚了....我媽呢?

今天老婆說叫我搬就搬?

我媽?偶而回去?老了送養老院?

那我告訴自己這樣就是個不忠不肖的兒子

有時候人不能只顧自己

忘了本....

女的付出七年,
男的也是七年啊~~ 很公平啊~~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過去可以包容的事情,一旦不愛了之後,就成了分手的"理由",
講再多誰對誰錯、計算再多誰付出的比誰多,都無法改變:不愛了!!

不愛了,就放下吧。
男女之間並非只有"親密愛人"這個關係而已,
李大仁名言:不要因為我,而改變你要飛翔的方向,


放手讓他自由的飛吧~~~ 摔死了,就不干你的事兒了。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既然他不愛了,那就別在想他了

雖然我知道很難

我的她,也是交往六年半之後分手

快速的跟介入者結婚生子

雖然過了一年多,還是忘不掉她

輾轉從別人那聽到似乎男主角現在有外遇

但這些都是她所選擇的

所以

當你前男友做了這個決定

你要慶幸

你適合更好的男人去愛你
也許他只是不愛了,所以找一些讓你能接受的原因;不過他至少有勇氣,跟你説這些,而不是一直憋著,等到不可收拾的時候才對你説。

nelson huang wrote:
媽寶無誤趕快分手是對...(恕刪)


媽寶指的是什麼是都聽父母的沒有主見
但男主角的出發點是想要就近照顧長輩,並不是沒有主見的人

從樓主的敘述
只能說他是觀念比較傳統,比較顧家的人
離媽寶還有一大段距離


koeirene wrote:
兩件事:1. 媽寶兩...(恕刪)

"媽寶""媽寶"這兩個字近年來在兩性版上經常可以看到
然而我比較有興趣的是想問一下眾小姐女士們
當你的另一半有任何行為表現被定義為媽寶時
換作發生在你的兒子身上也會得到同樣的評價嗎?
如果是.那我沒話說
如果不是.媽寶二字還是謹慎使用為佳!
一個家庭 + 另一個家庭 = 還是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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