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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後才遇到真愛


無畏佈施 wrote:
有沒有人想過離婚難度越高的國家,外遇比率會越高?...(恕刪)


所以美國人的外遇比例恨低摟,不是吧高的嚇死人.既然美國離婚那麼簡單為何美國人還有外遇呢
你最好先寮解衣下美國人的離婚程序再來討論吧.事情可不是那麼簡單的.
至於是離不成還是想腳踏兩條船妳分的清楚嗎? 是太多外遇的男人不想離婚吧不要把責任都推到老婆身上.
隨便找篇給你看一下吧看是誰不想離婚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2621634&r=5&last=34911578 類似的文章可多著呢大都是男生想腳踏兩條船

還有你要不要查一下小布離婚後珍妮佛看了多久心理醫生

isohera wrote:
嗯 不要再吵了感情這...(恕刪)


先說明,個人並未對誰生氣,回文也只是好奇罷了

以個人經驗來看,實在沒遇到or聽說過以惡意為出發點的感情
這好像有點矛盾~

有些事情即使出發點是善的,如果過程跟手段是惡的,那結果也是惡的
「扛著XX的大旗出來打擊妖魔鬼怪」乍看來很ok
仔細一想,妖魔鬼怪是誰定義的呢?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未審先判?
為什麼法律要講究程序正義?(不確定台灣有沒有)
把框框裡面的XX換成道德、正義大概就很夠在01砲得別人找不到北
偏偏這種人真不少....

順便聲明個人進來攪渾水到底想幹嘛
1.真正有外遇的人少之又少百中不及一
2.所有的外遇都有原因,無關對錯也不見得必須合理
3.不論男女,只要你做好了見不得光及家破人散的心理準備,外遇我仍尊重你的發言權
4.反對通姦罪,贊成婚前契約
5.在一堆沒結婚或者是沒外遇過的人裡面討論這事,就好像跟一堆壓根沒創業過的人討論成功之道

如果要將上述外遇字樣改成分手或劈腿,雖不中亦不遠矣
上網練打字沒問題,吵架筆戰就抱歉無法奉陪了

無畏佈施 wrote:
有沒有人想過離婚難度...(恕刪)


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
出生率世界倒數第一
外遇率誰幫忙統計一下?
雖然不能說你錯
但好像也很難證明你對
感覺上只是閒聊...

isohera wrote:
男人,只有資格反省男人自己的問題
至於小三該怎自律自我,那是她們自己該反省的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我不是要護她 我只覺的一直說她的不是
來衍護自己的錯,好像不太理想..


如果沒有男人去招惹她們,或是她們來招惹無動於衷
會有小三的問題嗎?還不是一開始男人想吃免費的
結果變成不用錢的最貴....怎可以去怪別人呢?


感情的事情大多主動在男
女生告男生強姦 很簡單
男生告女生強姦...好像很難耶...



第一段我回應一下
我好像沒有一直說小三的不是
來掩護外遇男的錯吧
我有說男人沒錯嗎??
男人只有資格反省男人自己的問題
小三該怎麼自省是她的事沒錯
但是不自省就算了
還上網唱秋
就讓人看不下去了

第二段有點好笑
男人自己主動去找小三
的確是男人該死
但是連小三來招惹男人
都要怪到男人身上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如果不是小三一開始就來招惹男人
男人有機會偷吃嗎?
吃免費的這句不太妥當
很少小三是讓人吃免費的吧

第三段
感情的事情大多主動在男?
你還活在滿清時代嗎
現在是2012年了咧
還在主動權在男方?
別鬧了啦
女告男強姦很簡單
男告女強姦很難
主要是因為固有觀念和現實體型下
男方要逼迫女方就範的確是容易多
但是和感情外遇有什麼關聯性?
談感情要用什麼暴力讓對方就範嗎

無畏佈施 wrote:
像美國,離婚不用雙方同意; 只要一方不想和另一方繼續生活了就可以申請。(阿湯哥和小布都是)
在台灣,很多人在婚姻裡很痛苦卻離不成,只好向外發展。
這種情況符合人性嗎?有尊重人的意願嗎?



那麼喜歡美國就去美國外遇啊
身在哪裡
就依照哪裡的風俗民情和法律規定
少在那裡講一堆笑死人的話
結婚的時候就不痛苦
外遇的時候就說被困在婚姻裡
那你結婚幹嘛
婚姻對妳來說又有什麼意義

jackelhou wrote:
感情的事情大多主動在男?
你還活在滿清時代嗎


=.= 我的觀念比較老舊一點...
土城加藤鷹

isohera wrote:
=.= 我的觀念比較老舊一點...



大哥
那你要更新一下你的觀念
前幾天才有個師大女泡牛奶浴
然後勒索色影師不是嗎
這種事情在你的觀念裡
應該不可能發生的吧

jackelhou wrote:
大哥
那你要更新一下你的觀念
前幾天才有個師大女泡牛奶浴
然後勒索色影師不是嗎
這種事情在你的觀念裡
應該不可能發生的吧


嗯 不應該發生
攝影師沒有心存善念....

阿彌托佛....被敲.....活該
土城加藤鷹

isohera wrote:
嗯 不應該發生
攝影師沒有心存善念....

阿彌托佛....被敲.....活該



不會啦
照你的男人都想吃免費的觀念
色影師只有泡牛奶浴而已
沒有吃到
已經算心存善念了
isohera wrote:
=.= 我的觀念比較...(恕刪)


我建議你可以google一下什麼叫作單身公害,現在的社會會主動早就已經不分男女了.要談責任沒有哪邊比較大的區別. 自己要當小三還要怪原配不願意離婚,是非不分了吧. 自己本身是加害者還去怪被害者.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5.在一堆沒結婚或者是沒外遇過的人裡面討論這事,就好像跟一堆壓根沒創業過的人討論成功之道...(恕刪)


所以要外遇過才能討論了這個大絕強


我沒外遇過但是看過被小三搞到離婚五年都還不能撫平傷口的元配. 居然會被小三打電話嗆說妳老公已經不愛你你為何不離婚,真相是老公只是想玩玩.這個小三可是大膽追求搞辦公室不倫.周遭有人勸還說出我遇到真愛當然要努力去追,問題是她的真愛是別人的老公.

當小三還要指責原配的我只能說,你就繼續當你想當的小三吧.反正只要我喜歡沒什麼不可以.


批評就是高舉道德大旗 如果要這樣來談的話那我還很有興趣討論一下到底搶運鈔車開槍的可不可以怪保全為何他在搶的時候不要放手害她只好開槍嗎? 我很有興趣知道大家對這樣論點的看法,歐不是論點是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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