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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被告


bigmouw wrote:
和解會變成法官自由心...(恕刪)


通常只要能和解,都能避開牢獄之災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仙人跳...)



但是,
背個前科也比進去被捅好太多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通常只要能和解,都能避開牢獄之災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仙人跳...)



但是,
背個前科也比進去被捅好太多了


也對啦,
進去可能不只被捅,
而是被輪著捅!!!
~~砍掉後~~就能重練??

boxway wrote:
你看看版主的自述都很白了性侵被告...(恕刪)


標題我個人的解讀是
以無罪推論來看

他應該是性侵案的被告
而不是因為性侵而被告~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但若在庭外有達成"和...(恕刪)


但一樣不會徹告阿XD
我是傻瓜狐狸...對偷懶這件事特別的勤奮 https://www.fox-saying.com
寶`寶 wrote:
性侵被告
...(恕刪)

大大要不要改一下標題啊?
01有編輯功能的
如果學姐也有上01的話
把這個拿給法官看
你就輸定了
看了20多頁 ,假設一個狀況, 如果當時做完有給錢 ,不管幾百到幾千, 會被認為是性交易 ,萬一女方反咬性侵, 男方可用性交易來搪塞嗎?
刑事案件不是講求人證與物證嗎?
人證方面旅館櫃台算嗎?
櫃台人員應該可以證明兩人進來賓館到底是兩情相悅抑或是女的在精神萎靡的狀態下被男的拖進來
物證方面可就傷腦筋了 除了錄影帶外
莫非女的握有保險套?或是衣裙沾到豆漿的痕跡?
傻瓜狐狸 wrote:
現在性侵不是公訴了嗎???
提告就回不了頭


印象中除非是未成年才是公訴罪,成年人是可以撤告,我之前是有看過和解撤告但對方沒有照約定給錢要再告法院就不接受了。

zenus wrote:
看了20多頁 ,假設一個狀況, 如果當時做完有給錢 ,不管幾百到幾千, 會被認為是性交易 ,萬一女方反咬性侵, 男方可用性交易來搪塞嗎?
是不是往後強暴犯性侵女孩後都丟個錢來規避法律責任。
angela000217 wrote:
是不是往後強暴犯性侵...(恕刪)


我跟你講還真的就是有人這樣搞

被害人還真的就傻傻的收起來

然後法官就問被害人請問你當初為啥收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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