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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找我談判

記得樓主是不拿香的,宗教的問題我覺得你讓步不少了,同時我也覺得,你老公的問題比較大。在當下應該就要決定搬出去住才對,否則不會惡化成這個樣子。

我跟我老婆講過,住男方家時,由男生主導,住娘家時由她來主導。 何謂主導,就是要做決定前,先跟另一半有共識,然後由主導方出面講,或者必須要由主導人出面跟家人溝通事情與觀念。


我也覺得先盡全力溝通,失敗再離也較無憾。
To be or not to be.
幹的好,女中豪節,有魄力,我愛上你的氣質了

章魚寶寶2010 wrote:
我不了解.為什麼考慮要離婚.就有人教我要還餅錢跟金飾.確定要離婚.就關心我要不要贍養費.放心.我還沒潦倒要男人養.我自己的存款夠養活我



我已經跟公司請調到大陸了.希望事情和平落幕


樓主要好好的過自己的生活唷,

自己的定見比不相干人的看法重要~~

祝福妳~~~~
章魚寶寶2010 wrote:
我不了解.為什麼考慮...(恕刪)

很簡單阿
那些東西都是男方多出的
都還回去,或是不要拿
就是不要再有任何的瓜葛,也不用落人口舌,
一切重新開始,妳就是妳

當然妳家拿出來的能拿回去就拿回去,
留著也只是被糾纏而已

frank111 wrote:
很簡單阿那些東西都是...(恕刪)


放心.不是我該有的.我一毛都不會拿
祝福妳, 相信以妳的EQ, 你會找到一個更對的人
一個美好的婚姻
被一個無知的母親
所殘害
咳~
看過妳幾篇文章,應該是個很有主見也很有智慧的女人,現在只想對妳說聲"加油"

章魚寶寶2010 wrote:
我不了解.為什麼考慮要離婚.就有人教我要還餅錢跟金飾.確定要離婚.就關心我要不要贍養費.放心.我還沒潦倒要男人養.我自己的存款夠養活我


第一次在本版回文(其實我也很少逛這個版),
從原PO一開始的PO文看到現在(也去看了原PO其他文章),
為啥要還餅錢跟金飾?還,只是為了跟對方沒有牽扯;不還,法律上也站得住腳,
這是離婚,不是結婚無效或被撤銷,餅錢跟金飾是贈與,而且婚也結了,請問返還的基礎是啥?

至於夫妻之間的贍養費,
法律上的規定也只有判決離婚的狀況,陷於生活困難的一方,而且要沒有過失,才可以跟對方請求,
兩願離婚當然隨人高興,約定好就好,但我想以原PO的經濟實力,不需要也沒必要跟對方請求,免得又要落人口實。

只是,還是要提醒原PO,對方願意簽字還好,
(記得找好證人,而且要當場看到你們兩人簽下離婚協議書,也要記得去登記)
要是對方不願意離婚得走上法院時,要先蒐集好證據,
(以先前看到你所述婆婆迷信的狀況,包括蜜月會死無全屍之類的)
再者,夫妻財產的分割也要仔細計算。

以上,是我想的到的狀況,但可能仍有掛一漏萬之餘,
有需要的話,原PO還是去跟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好。

加油了,祝福你~~~
嗯..就好聚好散吧
那種分手後要回禮物
小弟已經覺得上述行為很扯了
沒想到還有人會說離婚後要回金飾、聘金
又不是騙婚般的結婚後馬上離婚

真不合就分開吧
決定分開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氣與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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