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多說啥連我這個男生都看不下去了雖然我只看你的片面之詞也許男方有另類說法不過 前面大大們都說這摸多了勸你一句 放手吧我不要在 你身上看到憂鬱症跟新聞板面個人認為人生雖然不一定要 超有錢 但 沒錢負債 想想誰要救妳
男方思維有點問題.......既然沒錢,為何房子不能名下共有?非要自己獨佔?頭期款都付不出來,還好意思說用借的?那就上法院公証寫借據.......不然口頭的借永遠也扯不清........顧家是好事,但是太偏袒家裡的人了.完全沒考慮你的感受.....若真的要和你在一起,至少要分清楚,哪些錢給老媽家,哪些錢給小倆口的家作規劃若真的全數要給家裡,那由你參予支出的一切動產,不動產都應該掛在你名下比較有保障吧........我與老婆買的房子,雖然都是我在繳的,我老婆約繳1/3,我也是把房子掛在老婆名下,我名下都沒有....這麼護舊家與愛計較的老公.....相愛容易,相處難吧.....我想
比基尼 wrote:有沒有法律專家, 不管跟誰結婚, 婚前我自己買的房子, 就算結婚或離婚房子還是自己的吧? 要不要簽婚前協議書?...(恕刪) 小弟我不是法律專家婚前財產屬於各自擁有婚後產生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就醬...夠簡單吧...
比基尼 wrote:多次的分合, 我也想...(恕刪) 如果兩人有計劃一起走下去甚至結婚,房子買兩個人的名字有何不妥?光重這點你要小心了你男朋友怪怪的.而且你們都還沒結婚,你最好不要借.不然到時候會很難處裡.
他說薪水是10初,是10K還是10W,有點落差喔,如果是10W那何必要跟妳借錢呢?就算要養家也不會用到他全部的錢吧,一個家庭省吃儉用一點,一個人一個月的生活費給他1W,那應該很多了吧,那表示他一個月至少能存個5W左右,買房或繳頭期款對他來說也不成問題,有可能妳借了錢人就消失了也說不定,請考慮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