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感覺樓主有些太弱了,委曲還無法求全,真的是無言。以後交男友談感情前要先學會把自己要求的底限抬高,這樣才能在互相協調退讓中往自己想要的方向前進,懂嗎?什麼偶爾要求回娘家住,這啥狗屁基本款就別提了。
我若是女性,面對一個想成家卻還沒斷奶,離不開原生家庭的男人,會請他回去吸飽奶水,等心智成熟後再來吧!古早人把結婚說為"成家",因此婚姻最重要的第一件事當然就是成立一個新的家庭,而不是還依附在舊有原生家庭中,吸著已經皺巴巴的老母奶......啊啊啊。所以當男友想跟妳結婚,卻不能搬出去父母的家,這在我眼裡便是不及格了

我是不懂啦,兩個人共同生活就可能有不少摩擦要應付了,為何還要把上一代的父母拖下水來攪和?更複雜一點的甚至有其他兄弟姐妹同住,這難道是怕自己日子過太爽,沒人可以吵嘴嗎?說實在的,我個人雖賤,但沒這麼犯賤,無法理解這種封建思想......

結婚是承擔,也是責任,一個沒主見還在聽父母一搭一唱的老屁孩,妳是要嫁給他找虐的嗎?奉勸女孩們把男人能否獨立出去父母家,視為與對方結婚的必要條件(除非有特殊情況)。現在台灣的婚姻市場絕對是女性佔優勢,這個男人不行,換一個就是,順便幫助台男脫離吸奶水的媽寶行列。
還好有爬完
前面幾頁看到大叔說可以抽號碼牌時,有衝動想按回覆(結果不是樓主發號碼牌,是大叔發的!冏!?)
順便好奇的問一下,大叔為何自稱色夫!?
還好有爬完
分享個故事給樓主:
去年去拜月老時,認識一個女生
後來聽說這個女生的條件是:婚後男生必須跟她住,也就是說她不跟公婆住,也不想跟隨老公住,要跟她在一起就必須跟她走。
有沒有很強大啊!?
然後真的有男生願意嫁給她,呃!不是,說錯了,是跟她結連理
女生比男生大幾歲
據說男生也是單親
他們兩家的距離,北部跟中部這樣
交往的時候,男生就辭了中部工作,直接去北部找工作,跟女生住在一起,好像是住在女生家吧!?我不是很確定,這太細節了,我沒有問。
也是明年要結婚。
這樣有沒有鼓舞到樓主啊!?
建議樓主
有很多事情如果你交往前要確認清楚才交往,麻煩白紙黑字再請個公證人
否則與其花一年的時間談戀愛,不如花一年的時間多認識幾個人,在決定要跟誰走入交往
古早都是媒妁之言,所以都是從陌生直接跳婚姻。而且沒有什麼離婚的選項
現代人很有意思,既然婚姻可以自己選擇人,可是多數人的步驟都是:普通朋友然後就跳戀人了。
中間其實還有個知己(或好朋友)的階段啊。
有這麼急不可奈嘛?這麼精省時間!?
多花點時間認識,時間成本其實是一樣的,有很多人會覺得,不走入感情很多事情就看不清楚。
我現在會說,如果你認識到一定程度,有那種覺得必須要走入感情(交往)才能看清楚的感覺的話,不要猶豫,換一個。
因為通常雙方看清楚之後,時間成本很高的。
(樓主這樣又花了一年啊,這成本是有高啊,還好現在的人晚婚,29還是很年輕的,剛好是相親聯誼人肉市場裡面最搶手的年紀區間內。)
樓主才29,沒有什麼好急的
好好的陪母親,男朋友或老公慢慢找就好了
夫妻是沒有血緣關係隨時能割捨的家人,所以不需要那麼用力找。
兒童美語安親班,要碰到好的老闆真的不多
我待過,那個生態實在是....
所以如果工作穩定,不要貿然為了誰而放手,那是你的生財工具。
就算男人要養你,有自己的經濟收入,也比看人臉色來的好
而且女生有自己的工作,有些成就感的滿足只有工作能取得
真的不建議為了婚姻而放棄工作
現在男女接近平等
其實也有很多男主內女主外的家庭
只要雙方可以調適,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框架少一點有時候會活的比較自在。
最後是恭喜樓主
婚前發現,總比婚後吵架來的好
交往一年,還好啦,真的
29也還好
就當學經驗嘛,沒有跌倒過,不知道坑長怎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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