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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說"看清楚你的價值在哪"....................


四葉幸運草 wrote:
女方不是認清你的價值...(恕刪)



樓主借得出去兩萬,怎麼會低於兩萬呢?倒是女方雖然還了兩萬,但是扣掉樓主追討所花費的心力跟成本,早就低於兩萬了...

Samiel wrote:
樓主借得出去兩萬,怎...(恕刪)

男方女方值不值得20000
雙方標準不一,也不會因你我看法改變,
但既然要斷看清雙方何必在去看對方FB,
怕下個受害者還是持續關心?
樓主目的是想要回20000之外還要告訴女方親友什麼嗎?
女方想利用男方借到20000之後,還要多拗一個工具人嗎?
很明顯你沒看清這個人,他真的有心的話,錢早就在你的戶頭,很明顯的他根本不打算還了,只是在跟你拖時間罷了,兩萬看清一個朋友是挺貴的沒錯

杯蓋 wrote:
本人去年經同事介紹,...(恕刪)

幸好沒結果,就發現,二萬買他的人格,及你未來的幸福,看清他,恭喜,以後,不熟別借,尤其是愛打扮美美的女生,他敢開口表示,他應該也可以藉由他外在跟不少人借。
看了版主的故事,
很高興版主終於要 20000 回來了.

至於什麼 台北人.com 的版友說的. 就不要理他.
年輕時交朋友, 那個不是想把妹........

但最後要求在警察局面交,
是正確的決定.(防人之心不可無)

恭喜你, 人生又學到了一課.
人生進階了.
會借錢給朋友,動機是因為這朋友還有得利用,所以才借. 要不回來是你自己的問題.誰叫你想利用人家.

會借錢給異性,動機是因為你對她有意思,所以才借,要不回來是你自己的問題.誰叫你對人家有意思.

會借錢給親人,動機是因為人情,所以才借. 要不回來是你自己的問題.誰叫你要維持這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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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個不要臉的打算借錢就不想還了,還討論那來那麼多借錢的動機阿~~


杯蓋 wrote:
本人去年經同事介紹,...(恕刪)
回的話蠻傷人的但不用氣,騙吃騙喝的人很多,當作是做善事吧
標記一下
明天來看看
後來是有還錢是吧
對嘛~~開福斯的捏
會a你這點小錢嘛~
錢借出去難要回來。因為對你來說是還錢。
對她來說是她給你錢。從她口袋掏錢。

我借錢給人只有一次機會。
讓我要親自出馬催款的列黑名單。
都是很熟的親友。。。
沒借他錢的話實在看不出他是欠錢不還的人。

我借錢要立借據。寫明還款時限跟利息。
都有要回來。但是分七至十年才還清。。。
如果沒寫利息我看會更久。。。
花兩萬就看清這女人了!

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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