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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能接受同性戀嗎?

JUSTING97 wrote:
自己先看清楚版規吧..小妹妹
趕快請管理員來看吧!
誰在幫你洗腦啊...
公道自在人心...
評價有褒有貶..
請便...記得要快...
恩...要去睡覺了..早上有空在回囉..

希望管理員把該IP所有帳號一起停權以資懲戒

已於站務區發文 建議顯示IP位置
我個人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arda19800626/ 常有實用資訊與好康歐~
我不能夠接受同性戀,因為我不是

但是我個人淺見是,不管異性戀,同性戀,都是戀

我非常不認同人被劃上一個符號

男人、女人、星座、血型、年級… 等等再去評論

因為這樣子很容易得到一個讓談論者自已滿意的答案

但是往往事實卻不見得與真相近似

就身體,我沒辦法,因為我不喜歡男人,愛不了

但就心理,我認同他(她)們,是種病或任何一種說法都好

去除法律,人可能連什麼叫正確都不知道了…

--

不過我很不能認同有些 T

想裝 Man 是你(妳)的事,但請不要為了裝 Man 把自己搞的四不像的

形象像個混混,走路像個七爺八爺,好像在告眧天下說「我很屌」那樣
李小貍 wrote:
希望管理員把該IP所...(恕刪)


支持+1
有人啊新開的帳號就延續原帳號的筆戰,然後Style還一模一樣
好笑的是,新帳號在早上四點多說好累要去睡了,然後舊帳號還一直掛在線上觀察
有必要這麼累嗎?
---針對這人發言不當的部份,我已檢舉違反版規第13條,望自重---
部分解釋為:社會的刻板印象造就對同性戀者的不解

身邊有位好友,平常對於同性戀者充滿著不滿,只要提到他們,就只差國罵沒有講出來,索性也就慣用字眼拿出來使用就是了。等到他快入伍了,到處探聽當兵消息得知,他朋友的朋友在當兵階段因為在軍中承認他的性取向
因此不用當兵,這位我的好友才大肆擴談地說,等到今年他入伍也要考慮在軍中假承認他是同性戀,只為了避免當兵。當下我沒有說什麼,只是讓我對於他如此的舉動與想法敬而遠之罷了

假設這篇文章的主題改成:「你能接受異性戀嗎?」
同性戀變成現今社會中理所當然的性取向,異性戀變成人人討論之議題,似乎也就更有意思了!


我可以接受同性戀的存在

但是不要來惹我

之前高中去和同學看電影 被一個同性戀纏上

嚇的我 去旁邊工地 拿磚塊 放在書包裡

這世界已經在改變了!就連說謊不也得到了許多人的支持嗎?阮阿嬤說囡仔人不能
講白賊哦!!結果現在哩唉~~~
我也有認識同志,也沒有多可怕,還是很普通的一個人。不管是不是同志,總是會
有一些老鼠屎的啦,就好比只有同志會亂搞,不是同志就不會嗎?想太多了啦!
不過,有的人回文倒是讓人覺得啼笑皆非也~
不過,我倒是可以接受同志啦~
cml55 wrote:
請問這是我的問題嗎?...(恕刪)

你把我的原文取頭截尾的,再問我"您有沒有限制我的自由"
我只能說"您有沒有看清楚別人的發言"
另外不是針對您的疑問
我想問大家所謂的不認同=不歧視嗎?
husky19 wrote:
大吉米兄..誠如你所...(恕刪)


husky兄
感謝您再次的解說原本的想法
讓我能夠瞭解得更清楚
謝謝
I am inspector GADGET!!!
《聖經》裏有個故事經常被人引用:有婦人犯通姦罪,依照摩西的法律當亂石砸死。
法利賽人把這樁公案交給耶穌裁決。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砸她。
人們聽了這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離去了。結果,沒有一個人敢把手中的石頭砸向這位婦人。

時代變了,整個教化就不同了。因為“個別人是沒有罪的”,那麼誰都想充當這個無罪的“個別人”。
要證明自己沒罪,最直接的辦法是誣陷別人有罪,攻訐便成平常之事。
人既分有罪無罪兩種,仇恨就是天然的了,爭鬥亦是無可厚非的。

我們腳下這塊土地上演出過多少告密、陷害、殘殺的醜劇!只要有人政治上倒楣了,
旁人最人道的做法是同他劃清界限,很多人還會添油加醋揭發出新的罪證。
有的人僅僅為了表現自己的清白、進步和革命,就不惜無中生有置人于死地。
同樣一塊石頭,在《聖經》裏是檢驗人皆有罪的試金石
在這個論壇的主題裡卻進入了一個很不光彩的成語:落井下石。

有罪者非但不自覺有罪,而且在諄諄勸誡別人不要犯罪,在義正辭嚴斥責別人的犯罪,
在鐵面無私懲治別人犯罪。只不過諄諄勸誡是言不由衷,義正辭嚴是裝腔作勢,
鐵面無私或許是因為鐵面有私。

法利賽人想陷害耶穌,故意把犯了通姦罪的婦人交給他來處理,企圖抓住可以控告他的把柄。
因為上帝是不寬恕淫亂的,耶穌面臨的就是兩難選擇:他既不能縱容通姦婦人的不貞,
又不能違背上帝的仁慈而殺人。

所謂最大的人道就是不要把人性推向必須接受考驗的懸崖。
法利賽人的行為就是最不人道的,他的陰謀讓耶穌在內的所有人的人性都面臨考驗

沒有人可以稱自己是無罪的!在論壇上不接受的人也無需落井下石!
你們沒有這樣的朋友親人,但不能因為沒有,就可以在文字的包裝下去行使妳們的文字獄!
當然我也犯了這個錯,所以願意承認自己有罪!

只是這樣的討論好像到最後演變變成一場戰爭。
不接受的人,拼了命似的把自己不愉快的經驗與感受加諸在未施暴者的同志身上。
少數的特例卻成為不接受的人,輪番接力的撻伐甚至汙衊其他未施暴者與人格正常的同志朋友的利器。
都是同胞,也都是血肉至親。
接受也罷,不接受(同性戀)仍是存在的事實。誰也變不了。
只是捫心自問:不接受的人何必把人性推向必須接受考驗的懸崖?
誰無罪?那麼手中的那顆石頭你是要繼續砸向你不接受的堅持
還是放下?








JUSTING97 wrote:
有罪者非但不自覺有罪,而且在諄諄勸誡別人不要犯罪,在義正辭嚴斥責別人的犯罪,
在鐵面無私懲治別人犯罪。只不過諄諄勸誡是言不由衷,義正辭嚴是裝腔作勢,
鐵面無私或許是因為鐵面有私。

對於八卦區的一些感想  #這一篇被鎖文了~#
這一篇我就寫過了




JUSTING97 wrote:
沒有人可以稱自己是無罪的!在論壇上不接受的人也無需落井下石!
你們沒有這樣的朋友親人,但不能因為沒有,就可以在文字的包裝下去行使妳們的文字暴力!
當然我也犯了這個錯,所以願意承認自己有罪!

有誰落井下石?
為何不反思你用新帳號攻擊他的人的行為?
這樣又對得起你自己的想法嗎?





JUSTING97 wrote:
只是捫心自問:不接受的人何必把人性推向必須接受考驗的懸崖?
誰無罪?那麼手中的那顆石頭你是要繼續砸向你不接受的堅持
還是放下?


這是一個很好玩的問題
為何我們一定要心理百分之百接受?
請你回去看看我之前寫的尊重

請不要過度 "被迫害妄想" 敏感到別人說出一點不支持或是偏見,
你就要那麼激動的出來攻擊別人,這樣對你自己好嗎?

權利 是你們要爭取的,但是不代表你們要扭轉別人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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