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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異類, 沒有"嗎"!


arclen wrote:
別上來跟大家砲來砲去
好好的與對方家長討論才是真的
不要"那是他父母想要辦的婚禮
不是我的婚禮"的態度去跟他們說
那感覺像是一付,我是我,你們是你們,沒有空間的餘地
妳把關係踩死,慘的是誰妳應該也了解

四個字:將心比心



我沒有這樣子做耶!

謝謝指教!
大砲台 wrote:
人畢竟不同個體,沒有人可以百分百認同一個人的所有觀念、想法等面向

假設你想說服某人時最好少用"應該要怎麼做才對"的這種方式,大部分都會引起反彈
對方發生某些問題,劈頭就你不對我才是對的方式,只會讓人不爽,更別談接受了
這棟樓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一堆鄉民想說服你這樣才做是對的,沒想到你反駁他們
於是他們加重說服力道並指責你讓你更佳不爽,一來一往口味越來越重
一開始方式就錯了,沒人查覺只是加碼再加碼,最後雙方都不歡而散


嗯, 本來就是!
其實我真的不認為在這種東西有什麼一定這樣做才是對的!
就像我一直說的, 我也沒有指責他們一定要像我這樣, 什麼都不辦, 才是好的, 我真的想不通, 他們憑什麼這樣跟我說耶!
難道我有跟他們說, 你們結婚什麼都不要辦, 登記就好, 不然就是不環保嗎?
不然就怎樣怎樣嗎?? 沒有嘛!

不過我想大家都有責任(也包括我!), 但是我從來就不是個別人先指責我我還會軟軟的好好的回應的人! 別人怎麼對我, 我就怎麼對他們啊!



對了, 可以麻煩大砲台您改一下嗎?? 那個說自己仗著有點姿色的人不是得, 但是你誤值我的名字囉! 謝謝!


朵瑞咪 wrote:
我以前仗著自己有一點姿色,娘家又有錢,從以前就被男人跟家裡寵壞了,婚後不懂得收斂脾氣跟個性,導致婚姻生活相處不是很好,最後夫妻漸行漸遠,發生了一堆問題,等到我想改時已經來不及,離婚收場。
大砲台 wrote:
父母為了望子成龍打小孩是愛嗎?
一個女人切掉男人的GG那是愛嗎?(恕刪)



您這根本是詭辯,望子成龍的打叫做恨?

那叫管教,也不是真打好嗎?真恨和假恨差很多好嗎?

女人切掉男人GG由愛生恨,總歸還是恨了,況且這種還犯下傷害罪

您真是錯誤示範!!

依照您的標準,我很愛您所以您做錯事,切掉您的GG,以表現我是由愛生恨

但我還是很愛您的,這樣是正常的嗎?就算這樣可以,您覺得對方會允許您做這種事嗎?

您會繼續愛著這個切掉您GG的人嗎,甚至愛的比切GG前愛的更死去活來嗎?


您陷入單方面的思考,難怪樓主和您的想法契合

您覺得的恨是愛,但對方不這麼認為啊!您有想過嗎?

將心比心上面有網友有講過了,這也是大家一直點樓主的點

沒人說男方的做法百分之百對,樓主錯,問題是事情總是要解決,而不是一直爭吵



這個世界本來就要有一套規矩在執行,願不願意順著做當然看個人

不過這套規矩不是隨隨便便就亂制訂出來的,而是經過很多先人或者先進

慢慢融會貫通出來,您大可以不照規矩做,不過之後的一切就是自己要負責任

上來網路取暖一點意義都沒有,就像你去吃飯,一般人就是吃完飯付錢走人

您卻覺得吃完先欠著明天再付這樣也可以,結局一樣即可

沒錯,有些店家可以讓您這麼做,但絕大多數不願意,您說是嗎?
在下的美少女動畫,漫畫,Figure專業情報站http://tw.myblog.yahoo.com/anime-japan

lilice wrote:
養貓誰沒被貓抓過(沒要害她~或許只是要喜香香 貓要待在人類家中就是要清潔除蟲.不任由她野..)
誰的問題重要嗎?..愛貓如果抓傷家中嬰兒時...妳看主人是會把貓送養?還是把孩子送養?
妳現在的糾結就在於「這是我的問題嗎?」但處事不是非黑即白~
就婚禮這件事來說~妳退讓了~也辛苦了~那是妳百般不願的~
妳可以堅持的~大不了這個婚別結~但妳成熟做出妥協~其實就是為了妳老公~也是為了你們兩人的幸福~

至於01上的男人有什麼意見..呃..很多大言不慚的現實中連個女友都沒.. 妳這個人妻就饒了他們吧~


那就是要看, 主人有沒有把貓當家人囉!

妥協我沒有做到他們最滿意的, 不過那已經是我的底線了!

的確, 有個名人這樣跟我說!

伊德小姐 wrote:
今日特別撥空仔仔細細看完每一篇回文,我也與D大有同樣的疑問.


Dyedblue wrote:
樓主的重點很明顯,她指出,許多台灣男人總認為女人就是婆家的,應該事事配合男方,
所以重點根本不是有沒有儀式,或者婚禮內容如何,而是女方有沒有照男方的意願走。
新娘要聘金或百萬婚禮也好,新娘希望裸婚也好,
新娘的要求與希望一旦不符合新郎家意願,就會落得人人罵的處境。
骨子裡還是男尊女卑、夫唱婦隨的思維,哪來的相互尊重?
從某些人的回文裡,可以看出樓主戳中了痛點,所以不斷辯駁或是攻擊樓主。



其實在我看來,樓主的重點只是:
在01,女方要婚禮被炮,不要婚禮也會被炮,單單針對辦婚禮這件事,01的男人們是有著許多的雙重標準.



其實這就是我本來想要表達的, 想要講的, 跟想要幹譙的地方.

不過你認為, 那些沙文主義的人會承認自己的錯誤嗎??

lilice wrote:
這世界上有時就是有人說話不算話~ 有時剛好就是你的親人愛人~這妳沒辦法的~

人總是在挫敗中學習..這就是人生..

不體諒無所謂吧~反正新婚嘛~ 誰規定受氣一定要體諒?
妳就趁這氣勢~心理還有什麼要求就對妳老公提吧~~
不然以後材米油鹽.各自忙事業.很快又忙小孩..很多要求妳也說不出口..


既然"說話不算話", 那就要得補償吧!

但是我也想不到要他補償什麼耶!
(因為我不是會重物質的人!)

但是什麼都不補償就原諒我也做不到耶! 煩!

alhnm wrote:
既然"說話不算話",...(恕刪)

我在另一棟有回文,您不知道有沒有看到

台灣自古婚禮習俗皆由長輩做主,就算是現在自由戀愛,很多結婚的規矩還是長輩親自操刀。

這十年內應該是1980~1990出生的結婚潮,往前推算他們的父母親應該是1950~1960出生的,也就是這個年代的父母親還受到台灣古禮結婚的約束,所以難免會有「以前我們是怎麼結的你們就怎麼結」的觀念,這種觀念能不能改變,可以,但不是在這一代,而是落在1980~1990的下一代。

世代交替需要時間,也需要磨合,若您能發揮您的智慧與氣度,將這場婚禮辦的圓圓滿滿,以台灣人疼惜下一代的個性,會讓您今日表現出的智慧及氣度獲得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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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我看過一部電影,中文叫「扭轉奇蹟」,英文叫「The Family Man」,您若有空可以看一下,若是看過可以再拿出來複習一下。

若您的人生可以再選擇一次,您可以不後悔今天的決定嗎?
一直到現在,我還很常拿這部DVD出來看…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chrismmx wrote:
在您的文章標題就是

"我是個異類嗎?"

各個網友大大紛紛回覆您的文中意思

"沒錯,您就是個異類"

您問了大多數的網友意見卻不願意接受這個答案

不管您的理由多正確多有道理,在一般世俗的眼光下

您和一般人就是不太一樣的

大多數的人都選擇了前人的路走,您不願意

所以您也在強迫大家接受你的想法和意見

不然您為何如此的激動跟捍衛自己的想法呢?


你的文真的好長!

但是容我里清一點! 我在文中有回應說了 "謝謝, 我知道我是個異類"
(可能你沒看到, 但是我發現不管我說什麼大家都會"沒看到"!)

然後我有說了, 那個標題我是因為不知道要下什麼所以亂下的!

我知道我不一樣, 可以麻煩你自己去看證據嗎? 在前面!

我沒有強迫大家接受你的想法和意見! 因為我沒有強迫大家結婚的時候做跟我一樣的事!! 事!! 事!! (有回音)

那是我自己的事我自己的生活, 我不認為誰可以來說我就是不對, 因為這不影響公平正義, 我當然絕對可以捍衛自己的想法!

chrismmx wrote:

您的點從婚禮的狀況演變成男女間待遇規格的大小眼


我本來的點就是01上面的雙重標準! 也許是我表達的不好, 但事實是從一開始就只是想要表達那個而已! 中間有人提出疑問, 所以我也會回答狀況! 其實事實上的狀況的細節你們還有很多不知道的!


chrismmx wrote:

您確定您每篇文章都有好好仔細看到最後,我相信M01上不是會把黑的說成白的地方

也不會把白的說成黑的,會被砲的女性或男性一定是有惹人爭議之處


在我看到的, 的確就真的是雙重標準!
不然, 也不會只有我一個人這樣說!

chrismmx wrote:
希望獲得尊重,那就要先學會如何尊重別人


重點就是對方自不尊重我!


chrismmx wrote:
長幼有序,今天換作您是媽媽了,您的女兒這樣對待您的準丈人準丈母娘

或者是您的兒子要娶老婆,您的兒媳婦卻是希望要您先尊重她她才會尊重您

如果您能接受這樣的論調,那麼大家我想都沒啥好討論了,因為......您毫無疑問是個異類


我不認同"長幼有序", 應該是要互相尊重, 對方先不尊重我, 為什麼我要尊重她呢?

同樣, 如果我先不尊重對方, 先做出不尊重對方的事, 不管那是誰, 都是我不對在先!!!

chrismmx wrote:

不管是私愛還是大愛,妳連愛自己的都是不及格的


我不認為你是完全正確到可以跟我說, 我不懂愛!



alhnm wrote:
你的文真的好長!但是...(恕刪)



強迫別人接受您的意見或者想法不一定要用說或做,您的行為就是了

只是您無法理解罷了,不用用什麼回音字,那不會堅定您的立場

您不願意出席婚禮不也是間接在要求別人接受您的想法和立場嗎?這不是強迫?


您影響了男方父母想要獲得自己兒子結婚的喜悅難道不也是種妨礙他人的公平正義?
在下的美少女動畫,漫畫,Figure專業情報站http://tw.myblog.yahoo.com/anime-japan

ymhchang wrote:
不知道事發生甚麼事,讓妳這麼憤世忌俗,基本上今天你PO這文就是想找人吵架不是嗎?

妳主題叫"我是個異類嗎?"但事實上妳根本就不接受,妳是個異類這個答案。我說妳是異類,妳太過自我中心。妳就反過來說是我自我中心。然後再說你沒有要問人意見,妳只是看不慣01上男生的PO文。所以我說妳是來找人吵架的,這樣理解沒有錯吧?如果你覺得我理解有問題,妳說說看妳PO文的目的是甚麼?反正肯定不是想要知道你是不是異類這件事。

再說關於妥協一事,只要有人提到結婚應該互相溝通,互相妥協。妳反擊說為什麼妥協的是女方,不是男方?我相信一段關係能走下去,一定有人要妥協。兩個不同的個體,要能夠相處再一起,本來就需要相互容忍,佩合與妥協。當然兩邊妥協的程度,要達到完全公平,那應該很困難。但是基本上我想,比較愛對方的那一方都會做比較大的妥協與讓步。不知道妳跟妳老公誰讓誰比較多?妳自己想想吧。


我本來就是"憤世忌俗"!

主題我已經回過了, 我說"是 謝謝, 我知道自己是個異類", 前文有, 麻煩請爬文!

你要那樣理解也可以啊!

我覺得兩邊都應該妥協, 一人讓一半! 不然一人1/3 另一人 讓 2/3也可以!

但是都一邊讓另一邊不讓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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