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ricia wrote:
有沒有真的付錢請律師或付的律師錢有多少,差別相當大。
一則案例供樓主參考: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6,&job_id=56660&article_category_id=286&article_id=27148
另外樓主日後別忘記強調沒有不勞而獲,而是受騙飛到美國受胎,受胎後就被毀約。
雙方在討論結婚事項和孩子的事情,可斟酌適當的取證,打官司或許用得到。...(恕刪)
T老大看來也是同業的喔

呵,上面高院判決很有趣的地方,想對強制驗dna解套,但卻又提及法官應依職權發動強制驗dna裁定,但該裁定卻無強制制行效。光這點沒請律師的就吃多少虧了。
簡單說,還是沒法強制驗。不過高院有進步囉,就看他敢不敢在未修法的前提下再跨一步囉。




管他是那個.....電的員工
妳們兩個是把生小孩當遊戲嗎?

頭腦清醒點....

!再告那男的"射"後不理
,請他負擔小孩到成年的費用
,那也是剛好而已!
那由得他說拿就拿?不要就不要?
他媽媽也是在緊張這一點,所以急著逼妳去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