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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了我的女兒,是該揭發還是該放任?

要不要找時間問問女兒想要什麼樣的生父生母關係?
大人吵架,小孩子其實也都有在看的,會有他們自己的想法

你想揭發的事是木已成舟,都過去了....

任由他人笑癡狂,我行我素獨驥闖,海天湛藍共一色,山水碧綠立兩旁
你現在跟你前妻說什麼她應該也聽不進去吧

不過為了你女兒好,還是去報警揭發他吧

不然以後要是開胸開到你女兒來,就悔不當初了

但我個人對你"動手"這點,頗有微詞

你的婚姻會走到這樣,你自己也有不少責任...
奇哉奇哉,本王學佛多年,頭一次看到學佛有幫人開胸這儀式,哇哈哈...
學佛是學覺.正.淨,意思是覺而不迷,正而不邪.淨而不染,現在很多人都搞錯了,以為學佛是專門搞神通的,盲修瞎練去崇拜追求神通,這根本是大錯特錯,根本是又迷又邪又染,雙腳踏進地獄了,還以為自己在天堂,當然本王不是說學佛不會有神通,而是這些神通是隨著修行證果而附屬的,神通不是學佛的重點,學佛的重點是明心見性,明心見性.證果之人,他有神通絕對不會告訴你的...諸位一定要搞清楚,學佛如果走錯路,專搞神通,最後肯定入魔道,哇哈哈,本王乃大慈悲的覺者,今天特別來開示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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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的被騙了,真的證果有神通的人,是不能輕易告訴別人的,也不能輕易拿神通來辦事,這是佛陀嚴格禁止的...
只有魔子魔孫才會到處對別人說自己有神通,因為魔子魔孫你要它說法講道,它不會,就算說了,也會輕易露出破綻,所以只能露露所謂的神通,讓凡夫俗子以為它是神佛,還有就是這些魔子魔孫為什麼有些話說的很準?這大部份後面都跟著小鬼之類的,這些小鬼在都老師的耳邊講.打小報告,所以這種老師之類的說的都很準,不過這些小鬼只是過去說的準,你要它說未來,它一定破功,這些老師頂多只能說是通靈,要說通天,還差的遠列,哇哈哈....
這騙不懂的人可以,但騙本王是騙不過的,本王就遇過一個自稱老師的人,本王只問他說:"你證果了嗎?",他說:"我是證果之人",結果本王翻他桌,當場教訓他一頓說:"證什麼果?蘋果還是火龍果?說自己證果,就代表你妄心未除,本王今天就代替佛陀打醒你,好讓你不要在作夢下去了"....哇哈哈...

路跑一哥 wrote:
奇哉奇哉,本王學佛多...(恕刪)



那你趕快去開胸道人那,好好揭穿他,造福人群
http://seaweedroll.pixnet.net/blog
剛查詢了一下,道教裡確實有開胸法這個東西
不過怎麼對女性做,也許可以找一個專業一點的道教人士詢問...確認是否是神棍
但這種做法有人信,我看八九不離十了

seaweedroll wrote:
那你趕快去開胸道人那,好好揭穿他,造福人群

這種事本王都是當場拆穿的,但版主已經過了那時機點了,對方應該已經有所防備,搞不好在等人自投羅網也說不定,所以還是以搜證.法律解決的方式比較妥當...哇哈哈
重新再看了一遍,心情還是一樣沈悶,
男人打老婆,不太好吧!妻子會離你而去,您也應負相當責任。
另您怎麼可以用腳踢兒子,真不是及格的爸爸。
小孩是我們的寶貝,我們應該保護他、照顧他,
若女兒可以帶回的話,你如何讓女兒心向你,你準備好了嗎?
** 為了你女兒,你應該要冷靜

** 為了你女兒,你不該要女兒選擇媽媽或是你

要做的應該是
(1) 平心靜氣的向大家(包括你前妻、神棍先生、還有女兒)道歉,因為打擾大家睡眠
(2) 然後看著你女兒的眼睛告訴她: 爸爸永遠愛你,永遠在這邊等著你,
不管她做了什麼事,你都會永遠愛她
(3) 並告訴她,沒有任何人可以碰她的身體,甚至媽媽說要讓別人碰的話,她都有權利說"不"

(4) 然後有禮貌的對前妻道歉,並問她是否能重新安排女兒見面的時間

就算她拒絕,你也要有禮貌的說謝謝,然後說下次會面時間你會再來詢問一次
你前妻應該不會有好話,但你應該要保持好風度"給女兒看"
(技術性的作法,我會建議你帶錄音筆去全程錄音)

理由如下:
1. 孩子是無法做選擇的,也只會看到眼前的好處 (不要想你過去10多年來的付出,小孩只會記得眼前)
這樣年紀的女孩選擇媽媽也是自然的
因為她需要一個模仿的對象,以及安全避風港來面對家庭的變動
當你激動的到處打電話,只會讓媽媽更有藉口,孩子也會怕你
你孩子哭著說不要你,表示她是被迫說出口,而被誰強迫? 其實就是樓主自己強迫的
所以,你不要激動讓你前妻有藉口,並對孩子洗腦說你的不是

2. 平心靜氣的告訴你孩子你愛她,看著她眼睛說,表示你要確定她有收到訊息

3. 告訴你的孩子,不管發生什麼事,你都會愛她
意思是,如果有一天她真的被怎麼了,她不會因為害怕被責怪,不敢找你而覺得孤苦無依保持沉默
但因為這樣觀念對孩子太難懂
所以你必須不斷的強調你不會罵她
"安全感"以及"信任感",是你唯二贏回你女兒的方法

4. 告訴女兒,沒有人可以碰她身體,甚至連媽媽都無權替她決定別人可以碰她身體
這是教導你女兒"自保"的觀念

至於神棍阿伯,先不用理他,因為只有你慌亂他才有機會


先取回女兒監護權吧!!

我相信取回後情勢會有改變的~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tessayao wrote:
** 為了你女兒,你...(恕刪)

大哉言!!!!說的好
我能理解在這種情況下情緒難免失控...但大狀況越要有大智慧......女兒很為難對她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更不要用以前你帶她去玩的經過逼她選擇!!!寧拆2扇門莫毀一家親!!!這個神棍該死!!!
很難想像人家離婚才多久就馬上去公証的...這種人不會是啥好人!!!


另一樓的樓主紫衣姐好像是女方的朋友..也許該請紫衣姐去了解一下她朋友的心態來平衡一下兩造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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