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法務長^^ wrote:
「能力」和「經驗」這兩個用語,並不會和公務員有任何關係
請問你是公務員嗎?
你曾經當過公務員嗎?
不然你怎麼知道公務員不需要能力跟經驗???
lcccccccc wrote:
在這邊分享我自己碰到的實際狀況。
我是一位電子業作業員,現年三十三歲,除擔任生產工作外,也在就讀人力加值專班。去年三月因緣際會認識現年二十九歲現職公務員女友,兩個人都是初次談戀愛,當時就是以結婚為前題而交往。個性上十分契合,也都能互相體諒,感情融洽。女友父親為公務員世家,家有三名女兒,未有兒子,我女友排行老二。初識時從女友口中得知父母希望家中孩子交往的對象盡量以公教人員為主,因為我們交往的事實一直到去年端午節時女友才稍透露給父母親了解,結果母女大吵一架,女友被半軟禁在家中,至今音訊全無,就因我的職業是電子作業員非公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