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5

海報哥交過一個女朋友了 回歸單身

厭世吉娃娃 wrote:
好好做人 善盡公民義務去投票 不偷不搶不犯法
不亂炫富讓人討厭
不會整天說自己多厲害多厲害
打字多快 多少女人倒貼

我為國家的貢獻可多了呢


還有呢?
lovebabyy wrote:
雖然我已經猜到是如此(恕刪)


您被他拉黑了 所以都看不到他的回覆對吧
我會努力幫您轉播的
Mirage-Ulysses wrote:
還有呢?(恕刪)


欸? 我有回答了 怎麼還得不到您的回答?
這樣不公平吧

您甚麼時候才要回答我的疑問呢?
至少要給出點誠意 釋出點善意吧?
厭世吉娃娃 wrote:
您被他拉黑了 所以都(恕刪)


你就快點把你的貢獻說明清楚。

真的有一點 我就不黑你

真的在我看來沒什麼實質貢獻, 我就黑你。



我跟你個性一樣,也非常不喜歡很多台灣人!


尤其是那些 認為不偷 不搶 <=== 生平對自己的要求就這樣的


就這樣的標準‧‧‧


這我不行。


=

你沒考慮過跟老外賺個十億 替我國增加大量稅金?


好助我國有更好的基礎建設?
厭世吉娃娃 wrote:
欸? 我有回答了 怎麼還得不到您的回答?
這樣不公平吧


不偷 不搶 叫做有貢獻?


你的意思是?...


=


你就不要扯我炫富啦!

另一位哥不是提到我說修圖嗎。

既然是修圖 等於沒富可以炫。


=


不偷 不搶 不炫富 在我眼裏 不叫做對台灣國有貢獻!



本來 一名正常人,有行為能力的人, 本就不該去偷 去搶。


我相信你老父老母 在你小時候 也是這樣教導你!



=


不偷 不搶 應該算是身為正常人類

最基本的形態。 以我的認知 這不算是對台灣國有什麼貢獻。


(你爸媽應該在你最小的時候 也是這樣耳提面命教導你吧?)
Mirage-Ulysses wrote:
不偷 不搶 叫做有貢(恕刪)


您的認知是您的認知 不是一個客觀的認知
也不用扯到我的父母喔

倒是說 你甚麼時候要回答廣大網友們想知道的問題?
還要拐彎到甚麼時候
說說甩尾哥
您也可以像很多基督徒 去買一顆二三十萬

五六十萬 我覺得沒任何意義的手錶。


我私自猜測 買這些錶 我台灣國政府大概每顆可以收到幾千塊到幾萬塊的 哩哩扣扣各式明目稅金。

(國外進口到台灣時 應該已先被扣稅)


現的訂價應該是將稅收成本都加總上去的售價!


=


消費 或許一面來說 對我國也是一種比較基礎的貢獻?


前提是‧‧‧ 要有錢!



=


我剛正跟一票群友哥

有的在台西

有的在東石

有的在名間

有的在苑裡



我真心在跟他們討論今晚的所有場次。


非得來影響我心情!!!




看這些多賞心悅目

非得把我的心境再拉到去面對一位


不偷 不搶 就認為是貢獻的台灣人?


非得再讓我去感覺成天到晚到處講他有一千萬 但我認為他連拿五十萬出來都不容易的哥。

=


現在是我的休閒時間捏。


非得趁這時?
Mirage-Ulysses wrote:
您也可以像很多基督徒(恕刪)


我再問一次喔
不想回答就說您不想回答
不要再用其他方式閃躲了

「公司工廠是自己創立的,
還是父母開創後傳給你的」

如果這次再不回答 而是只會用其他問題反問我
我真的會對您非常非常的失望喔

那麼有錢 那麼會打字 那麼會戰群雄
回答問題應該不難吧
厭世吉娃娃 wrote:
您的認知是您的認知 不是一個客觀的認知
也不用扯到我的父母喔



嗯,你說的很有道理。

或許我14 15歲時 就不認為 不偷 不搶,就是對我台灣國貢獻。

如今,才不像你們這樣。(我是指 不像你們這樣 大概就幾百萬存款而已。 我年輕時目標就比較遠一點。)


我個人認為 平時要多真正行俠仗義。

在安定的時代 多賺賺死老外的錢。 替我台灣國賺外匯。

[你確實可以跟你雙親討教 台灣是如何從一個農業窮國,窮到沒飯吃的年代,步入經濟世代。 後轉為如今電子時代!]



很多小螺絲部位,都應該是你嘴裏常在講的那些台灣人 造就出來。



我相信你去跟你父母講我對你講的這些事, 你雙親也會非常認同我!


可以去試試


=


記者哥

不必再套我話。



三聯單早都有了。

[我只是故意要讓他們覺得都沒事了。]

平靜一陣子後 再突然被警局通知。 (我一想到他們的心情,這才是我快樂之處。)



不必破梗。 好嗎?












=


1.我這人 也沒什麼生活樂趣 不偷 不搶 不嫖 不去騙單純女生來上床 又清一色不對她們負責。

[我活那麼大 也是到了今天 才理解 原來不偷 不搶 就叫做對國家是很大的貢獻!] (我到今天才知道原來自己那麼偉大! 偉人!)

2.除了看看晚會 喝個小飲料,其實生活是很無聊的。

3.被公X那麼久。 總也讓我享受一次‧‧‧ 這三人都認為沒事,放心後。

突然收到警局通知他們。 然後他們家人問他們到底發生什麼事。


[我一想到他們當時的表情,應該就覺得很好笑。] <=== 我享受的也就這一刻而已 [也不過就那十幾秒而已! 就這幾十秒 你非得旁敲側擊,要的就是這答案而已‧‧‧ 讓我有十幾秒笑到肚子痛的樂趣都不給我。]


你非得東敲西敲,事先跟我套答案!! (我就少了一個很大的快樂時光。)



不必再套啦! 就公事公辦。


他們罵的那些 是幾乎所有人 都有被判賠錢。


不表示這三人也一定會敗阿!!!


還是要看公權力怎麼定奪!



(而且,我根本不需要任何錢。 我比較希望的是...不能用罰金來交換的另一種形式!)


但在台灣 好像通常都罰錢就了事





Mirage-Ulysses wrote:
[我一想到他們當時的表情,應該就覺得很好笑。] <=== 我享受的也就這一刻而已


你以為孔明跟司馬,

在那邊對戰N年 是戰心酸的阿?

這兩人 無非也只是在享受某一刻而已!!!



你不覺得我這一計使下去! 此三人都認為沒事了

氣燄又開始回來了。 到時候 突然收到通知去警局。


那個表情 <=== 我真的會笑到肚子痛! <=== 享受就在這一刻而已!


=


我對你講的事 你可參考, 這是二十年來 我在單一間鬼教會中 親眼所見。

親身感受!


=



另外 去修圖給我看吧!!! 我看看你多會修。




=
=
=


佯裝敗勢

示弱以敵

驕兵之心



一網成擒。


搞了那麼久 我能享受的 也就那十幾秒鐘的一網成擒快感!

一定要事先破梗就是啦! >_<
  • 8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