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這我還真是第一次看到。難不成和她的身份有關 ?
周芬姿(美和科大社工系副教授)
身分在評估時一定佔有相當比例的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後天互動的重要性遠大於血緣和基因的連結。」
法律本身就已經有結論了
為何五親等內收養無須媒合機構介入
之外的就必須由媒合機構評估,這本身就說明了血緣的重要性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所以單身要領養健康嬰兒,在我看來,實務上還是不可能。
在去年底討論相關議題時,發現大家一直有個假象
認為在孤兒院裡充斥很多健康的兒童沒人收養
所以為何不開放同婚的父母去收養??
其實我查找一些資料後才發現
要收養的家庭一直以來都高於要出養的家庭很多
問題不在於收養家庭不夠多,而是在於兩方的條件兜不攏
不只是出養家庭會檢視收養家庭的狀況
收養家庭對出養兒童的要求也是不少的
年紀太大的不要(如6歲以上不要,104年只有8位,佔所有出養成功兒童6%)
身心有障礙的不要(104年僅僅只有1位,不到1%)
身心健康的嬰兒要找收養家庭的難度其實沒那麼高
在這種環境下,出養家庭當然會優先選擇他們心目中的優良收養家庭
除非單身收養人的其他條件好到出養家庭無法拒絕
否則當然會有這樣的結果
單身相對於雙親家庭 當然是弱勢
沒錢的家庭相對於富裕家庭 當然也是弱勢
因此至少在目前的社會氛圍中
同志家庭相對於異性家庭 會是弱勢一點也不奇怪
如果把這些弱勢都冠上歧視字眼,而因此發展出反歧視條款
個人覺得真的是過了...
甚至有點覺得噁心
但
我覺得也不用妖魔化
因為
我們都不知道
我們的後代是否是同性戀!!!!
萬一
那是我們的子女.....
那麼....
我對同性戀絕對沒好感的
不過
基因的遺憾
只能說
上天 造錯了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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