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4個兄弟姊妹共2男2女
岳父五十幾歲就分財產
2個兒子各分1間透天+一塊地
2個女兒什麼都沒有
想想既然如此以後扶養義務應由他們2兄弟負責
也從沒去計較,更不用落人口實被說成吃軟飯的...
但逢年過節紅包禮數可不能少
過年包12000(岳父母各6000)被嫌小氣
小弟這邊就慘了
父親過世留下負債
拋棄繼承後只剩國家和公司的喪葬補助
年邁老母身無分文
小弟獨子1人+3個姊妹
扶養方面依法子女義務相同
姊妹們偶爾匯個三五千都要特別強調是對小弟的"幫助"
又要強勢主導要如何安排母親的照顧方式
似乎花多少錢,請外勞都在所不惜
但後來姊姊失業就開始找理由說姊夫說要停止對我們家的"援助"
屋漏偏逢連夜雨
去年底另一半拍拍屁股閃人,留下7歲兒子
看著一家老弱婦孺嗷嗷待哺
小弟真有說不出的委屈
靠~身為台灣的男人真的有夠命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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