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我們那個年代,男女對薪水的多少,好像沒那麼計較,我只記得剛出社會時,那時薪水只有25k,但我的女朋友(就是我家的女王)的薪水就比我高了,而且她還有兼差,而當時認識時,我還是一個窮小子,且寄人籬下,她都沒有看不起我,還不是跟我到現在~她也從來沒有問我公司及以後有無升遷的機會等,因為我從來不會將公司的事及心情帶回家中,公及私的份際我都分的很清楚~而開始有領到公司發的紅利那一年,她才問我,為什麼那個月的薪水突難會多十多倍出來,是不是資遺費,那時她才知道我們公司還有那一條~所以還是老話,夫妻若為了利或金錢前題在一起的,往往就是婚後紛爭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