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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人想過


relenna wrote:
就利益現實觀點

婚...要得人財產,就要拜人公媽
...............(恕刪)


那沒財產的公婆就不需要被孝順了嗎?
拿遺產來討論這個標題,真的很奇怪。
有錢可分孝順是應該,沒錢可分的話,怎麼辦?就不用孝順暸嗎?不了解耶!

另外,有公婆會把遺產指名留給媳婦的嗎?
有的話,應該也算是非常少數吧?
而且,記得以前唸書時所得到的一點淺薄法律知識,
或許現在有變,錯誤的話,請各位網友指正解釋一下:

【夫或妻個人因為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例如:贈與)之財產及慰撫金,不列入計算,無須分配。 】
夫妻若是離婚,丈夫繼承的財產應該是不能請求分配的吧!

所以不要再說媳婦繼承夫家的財產,就應該怎樣怎樣了。
那自己生養的兒子繼承的名正言順,不是應該要兒子親自的來【服侍】爸媽嗎?

而且現在民智越來越開通,
嫁出去的女兒分到遺產的也很多,
若是用遺產來看應不應該【服侍】爸媽的話?
那拿到遺產的女兒,她的先生也就是女婿,
也應該要【服侍】岳父母囉!

為人子女、媳婦、或是女婿,孝順公婆或是岳父母,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跟遺產無關。
說【服侍】太沉重,
只是現在某些男人,或是婆家,對於孝順的定義很嚴苛,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女人會抱怨不斷,
身邊的女性友人,很多也都遇到這種問題,
就旁觀者來看,她們都是對家庭、子女很盡心盡力的好女人,
這種問題,在目前的台灣社會真的還是無解啦!

我算運氣好,遇到好的老公和婆家,
不然說真的,嫁老外,這種問題真的就少很多很多了。


金雞哥 wrote:
還不承認是公主啊是啊...(恕刪)


每個來這發言的女性都被你尊稱為公主

這位阿宅~~你的形容詞~~窮的也太誇張了吧
relenna wrote:
就利益現實觀點婚姻男...(恕刪)


女生是可以合法繼承遺產的唷!!!給各位長一下知識,不然老被認為女生嫁過去男方那邊就是貪圖人家財產,只想要享權利卻不想要義務,這可就不好了。

目前民法繼承方式採概括繼承,依「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法定繼承人順序,繼承人若未在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明「限定繼承」,或在2個月內聲明「拋棄繼承」,就等於同意概括繼承,被繼承人所遺留財產和債務統統要繼承。

不過,真奇怪,大部分的女生又不是不想孝順男方,只是想公平點,自己父母也要被孝順。
被娶不代表是簽訂終身永久賣身契。真不了解只是這點要求有很過分嗎??

PS: 我說的是指大部分的女生。人多必有敗類,不可諱言的,是有些女生很過分。當然,反觀男生也是一樣。
不過這棟大樓讓我有點心寒的是原來很多台灣的男生還是擁有娶妻作傭人這樣的概念。唉...。


法律是有規定沒錯,但看看身邊有多少當女兒的有分到財產???
分財產時妳的兄嫂弟妹會拿"同意書"給妳簽 難道妳不簽????要分到底.

即使岳父母兄弟願意分
嫂嫂弟妹也會有意見
付出時是一家人,這時就是"外子"了
奇檬子很XXX(我親身的經歷)
這也是公平性問題

我也贊同 雙方父母都要同時照顧
不分彼此才是


當然,孝順父母是天道.不該以物質來決定
但現今有些的新時代媳婦....................
還問 " 有沒人想過 不需服伺公婆"
是不是問 " 有沒人想過 雙方父母都要同時照顧 " 比較好

希望就財產繼承觀點.
當媳婦的就看在這點上,甘心點付出
不然計較到最後
可憐的是雙方父母





用你老婆服侍你爸媽來換你得到妳父母的遺產
你不覺得邏輯很怪異嗎


relenna wrote:
妳可以聲明 我不需服伺公婆.但我老公也放棄繼承財產.
或許公婆還比較能接受
我只是想表達
現在當人家公婆的悲哀

現在當人家婆婆的
是被傳統凹得最慘的一群
現在的女生
都還沒過門
條件就先開一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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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逕行、大量編輯內容,文章唯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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