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

認識一年後才發現女友的秘密(已將我的回應放置第一頁)

這是娘家嗎xd

可以參考看看
小弟我年近30,處於而立之年
為了塑造我在網路上的光明形象,我會告訴樓主,請接受這個好女孩,愛就是要包容對方的一切、真愛無敵......(反正又不是我遭遇的問題)

什麼!家人反對?男人要有度量、要有肩膀、要有格局,不要當媽寶,家人算什麼,未來和你生活下半輩子的是你老婆阿.....(這可能是有些女人最喜歡聽到的話吧)

不過,看在樓主誠心誠意的發問,我不得不說,由於你父母不能接受,所以建議你還是放手吧,因為得不到家人祝福的愛是很辛苦的,而且是男女雙方都辛苦,對女方而言也不公平。

另外,你自己雖然也知道小孩懂事聰明,但是從你的回覆來看,你無法接受他不是你骨肉的事實......我想你應該無法做到公正對待,這對小孩而言也不公平。

但很愛對方不想放手呢?

在此小弟給你個建議吧,既然你並非獨子,而且你父母也有孫子孫女了,那麼看你和女方願不願意接收同居這個選擇,既然你們相愛,那麼有沒有那張結婚證書應該就不重要了,而且文中提到女方自己知道有了小孩後喪失了做女人的資格,姑且不論這句話正不正確,至少她應該能夠接受同居關係吧!

畢竟以社會上的觀感來看,和未婚媽媽同居所受到的壓力遠小於和未婚媽媽結婚,樓主自己和女方斟酌看看吧!
我覺得可以先共同生活一起~~ 包括她的小孩.....

結婚不過是張證書罷了~ 如果適合的話 自然你們就會走向婚姻 如果你還是不能接受 那也有結果
到底有沒有看到妊娠紋嘛~~~

我真的很想知道,怎麼會交往一年才發現對方有小孩..........................
怎麼這麼多人想知道"妊娠紋"?

我老婆59年次154CM 45KG生了三個小鬼,肚子有多些肥油,但是看不到"妊娠紋",但是屁股和大腿到是有肥胖紋。那是生孩子之前就有了。以現在的保養品,沒啥"紋"是消不掉的!!除了亂回文@.@

我們儘量針對樓主的問題去討論嘛,老是離題,害我也上來LDS~~~~~

上一篇回覆的"號角文"一詞跟樓主說聲抱歉,我相信您是真心在為你和女友的將來在傷腦筋。加油~~~~
要記得回來報告好消息哦!!01還是有人味的。(不是每一版啦)
真的愛她就去吧,誰沒有錯過,

謝謝解答~

還沒結婚上次discovery有介紹生小孩 就有妊娠紋

所以被誤導了~

感謝這位仁兄
雖然很想建議樓主珍惜這段緣分,不過有些事情還是要先講清楚.

1.雙方彼此的父母一定都要清楚這件事,有什麼芥蒂馬上說出來,不要婚後再批評.

2.女方的孩子再過2.3年就要上大學了,那應該是個花錢的開始,應該直接詢問女方對這方面的意見,經濟上是否勻許?女方的家裡是否能提供必要的協助?

3.雙方家長都同意後要和女方的孩子談談,十幾歲的孩子心思比較敏感,它或許還只把樓主當母親的好友,沒想過母親會結婚,然後開始要多一個父親,樓主應該也沒能力當一個10幾歲男孩的父親,女方必須清楚告訴孩子,一但結婚媽媽會有部份心力要放在新的家庭,要這個男孩心理先適應,樓主也可以告訴男孩不用叫樓主爸爸,把樓主當成大哥會比較自在一點,男孩如果有一絲免強,樓主都要仔細考慮這段感情.

4.醫學發達,女人40要生小孩也是OK,真的結婚建議樓主別急著生小孩,可以等女方的孩子考上大學後再準備懷孕,一是讓這段感情有穩定的基礎,同時也要顧慮青春期孩子的感受,急著懷孕對樓主來說不適合.

5.男孩上大學後,基本上已經是半個大人,建議樓主在徵得女方同意下讓男孩在進入大學後搬出去住,這不是在撇清責任,而是在告訴女方你既然同意結婚,那自然有相對的責任義務,不可能等男孩長大成家才回頭照顧樓主這邊,母親總是放不下孩子,這部分一定要先和女方說清楚.


佩服樓主把這個問題放到01來問,難道不知道01很多人的年齡是連毛都沒齊的嗎??在得到忠實的回應錢樓主應該會先看到一堆沒營養的文吧.
妊娠紋跟這篇文章有什麼關係
要不要回去問一下令堂有沒有妊娠紋呢
關心一下令堂可能還重要點吧

還有我不懂
什麼叫做
"女方自己知道有了小孩後喪失了做女人的資格"

如果大大之前沒有提過要結婚什麼的
談同居都還可以接受
但是大大恐怕已經先提過要結婚了
現在再來說:因為你有小孩所以我們先同居
而且認為因為她有過不愉快的過去
所以理所當然應該接受這種提議
一切只是對她的二度傷害
姿態擺很高的感覺
其實大大不能接受可以被理解啦

回應樓上
為什麼一定要叫人家搬出去住才是照顧男方這邊呢
說真的
對一個孩子來說
對一個母親來說
跟她們講這種話
有點殘忍吧
我覺得這種事情如果還需要上來問
你可能就不具備承擔的能力了
  • 4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