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treXSpec wrote:我支持同婚 但不支...(恕刪) 你能解析這深入,怎就無法看穿同婚之所以非得要入同一民法,就是都要跟異性一切同等...那你支持同婚卻反對領養是衝突矛盾的!而若你說支持專法同婚,那同婚運動會跟你吐口水吧,因為同婚的目的就是要領養,借腹生子,甚至複製人!
同性戀婚姻要跟目前婚姻法一樣根本要大修改,並不像挺同的說的一樣不用修改,舉一個例子好了,關於通姦罪,本罪之特別要件有2:一則本罪主體須為現有配偶之人,二則須有與他人和姦之行為。法官基本上都會看是否真的有性交行為為準,不然相處一室基本上都很難被判罪,所以,所謂的性交依目前法律是男跟女的性器官性交,如男男或女女通姦這法官該怎麼判?!目前法律並沒解釋到這些問題,所以本應該用專法制訂適合同性婚姻之法律,根本不能用目前婚姻法去共用,希望挺同的不要再認為專法是種歧視,歧視在於自己心態,硬要去採多數人的婚姻法律的界線造成彼此對立並不一定有好處。
延伸, wrote:你能解析這深入,怎...(恕刪) 原來釋憲過了 剛剛才發現我今年才回台灣這就跟西方強勢文化入侵後導致以聖經立法 禁止一夫多妻 一鳳多龍沒有違憲的原因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一樣奇妙咦那為何同婚被禁止是違憲的 那大法官真是台大之恥這麼說以台灣民調公投下去一定沒有違憲基本我是以近親不得聯姻的主要原因來看待這件事就是
馬克蘇 wrote:你只有看這些嗎?所以...(恕刪) 你知道為何之前有教育部長不讓自己兒子讀正規學校嗎?你知道某小學校長變態的事情嗎?你知道某大學校長烏煙障氣的事情嗎?還是你連自己在教捨摸都不知道?實驗政府實驗教育部實驗官員實驗公投超好笑的!還是實驗教師太多!?已經不管別人死活了?!自保人生最重要!咬到再說~正確地自我的探索,與正確知識意識及健康生理學!是否你具備真實良好的教育基礎!還是打馬虎眼領鐘點費!我是姿勢分子!我說了算~這樣高高在上?
wumarch wrote:亂倫者 自古以來就...(恕刪) 不要點破這場假面具遊戲!那群人就是玩假面人生!所以才有出櫃這個字!國內外都是!因為...我清楚研究過各種知識,生活經驗!也認識過同性戀朋友,師長,男女都有!親人有認識交往同性戀想要假異性戀結婚,繼續性濫交!本國人外國人朋友都有!我本身是異性戀!我都是談異性戀一對一,也被一大堆人追求過!甚至男女都有!超扯的事情都遇過!不是那種用看的就以為懂世界的傻瓜!我老實說~被陌生異性亂摸身體很不舒服!當下超不舒服!已經誠實告訴同性戀高等知識份子,我是異性戀!請不要找機會用性器官猥褻我!超過份~欠修理!教育也是白教育!我也上班時,遇過同性戀好同事,想要追求我!分享他超變態的內容,我都看得開!但是請不要把這種虛矯病態的情愛遊戲,過分投射去消費其它無知人們的人生因為我也看過兩個小女孩同性戀,可憐到~有機會!拐我去她們閨房大套房,想要玩那種爛漫的性濫交!悲哀~很多事情,笨和愚蠢!並不是放大空間就能夠解決!所以,還想要亂表達捨摸?有些人別亂支持病態教育,和性濫交!那是畸形實驗!發育不全,有障礙是連異性戀都有!但是智力與情感障礙,不是靠立法去保護各種畦型人生!法不是這樣亂立的!(人能猥褻人!不要猥褻法!更不要花時間去靠近法欺瞞人!法是基礎公平審度的最低標準!)鬼怪國家四不像!"法與罰""天譴"請搞清楚~這群人一生想要探索另外一本書!只是無奈人生混亂與無緣!適度的包容是部分精神和行動的扶植與支持!但是不代表鼓勵病態發展,與假性實驗的前進!異性戀一樣有規範,和完整整套的代價!當年,洋蔥式的討論,學理性的檢驗,30多年前~全球早就討論完了!這30年內,很多內容本質從來沒變!裝捨摸表面形式上的流行改變!下流裝高級?假掰式的更假掰!我依樣有同性和異性的朋友!也有異性戀和同性戀的朋友!人世間有些事情表面看似美好!但是絕對不能錯誤成全,和包容錯誤縱容不回頭!因為很多時候,時間會告訴人們~錯了!就無法回頭!只能往前走!要對的改變還是要錯的改變如何處理當下,才是人生最大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