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樓主, 為什麼您說到聘金的數字就能隨隨便便從50萬加到100萬,表現的落落大方,
但卻因為要買車買房生小孩,不讓女友拿多一點錢回家,表現的斤斤計較??
小弟想到兩種可能,
1. 您想現在可以虧少一點,避免以後虧更多
2. 聘金是您父母賺的,給多給少對您不痛不癢,以後的錢是你們夫妻賺的,給起來就有一點心痛
希望您的答案是以上皆非~~~~
您說家裡每個月可以"存"10萬,代表賺的錢更多,保守估計"賺"12萬好了,婚後賺的錢當然是夫妻各一半,
代表您跟女友一個月可以各賺6萬,
不然這樣吧,您也不用給聘金,婚後夫妻倆討論出每個月要各拿多少錢出來存共同基金,其它的就不要管對方如何花,
女友要拿多少錢回家是她的事
另外,您說"我是娶我老婆,不是娶我老婆一家人"我認為也不對,
應該是你愛她而跟她"結婚",攜手共度一生,請不要有任何嫁娶的觀念!!
雖然我覺得希望不大
iSiin,不是樓主想要的那種女人,我想樓主到現在還沒發現
已經不想稱天涼大了
天涼大男人倒比較貼切
To jun17:
這麼說不知會不會冒犯到你
我想你應該蠻年輕的
我身邊看過的不幸福婚姻,很多都深受雙方父母的影響
而且,自理一個家,水電瓦斯、電話房貸雜支,食衣住行樣樣都要錢
常常就算你一個月不吃不喝,就幾萬元不見了
如果再加上兩個原生家庭、加上孝道、過年過節、人情禮儀,這些都不是一句相愛就可以搞定的
更何況,樓主更多的是愛己,而不是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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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愛自己沒有錯
每個人都可訂定自己的擇偶條件
不管這個條件有多誇張都沒錯
只是當愛自己演變成想說服別人遷就自己
這就叫自私
當想擁有一個人卻又輕視他
再用美好的理由包裝「只想擁有她」這個事實
這就叫殘忍
也叫過份

至於 餅錢八萬 禮俗的紅包 婚紗 金飾(現在金子很貴建議舊金換新金) 本來就大致有的開銷


讓你女朋友一樣先領薪水 一個月25K
年終1個月
中秋端午各半個月
至於紅利!! 就樓主自己考慮
每年加 薪(500~1000 自行決定)
至於員工旅遊(改成小倆口每年固定旅遊)
勞保~~~變健保(所以可能得保點壽險+意外險)
這樣對雙方感覺也比較好

感覺她也還是有在上班
(足夠負擔家計也可以為家人買保險之類的)(也怕他媽媽一次很多錢拿去賭)樓主也沒有買斷的感覺(就正常上班領薪水)

而這樣結婚不會一次花很多錢也比較不會引響雙方的感覺
而且這樣樓主如無需,也不必負擔女方家計問題
可以一次解決多項問題!!
PS1: 樓主的50萬 ,其實有包含一般人包的小聘12萬, 其實沒有多很多,又要買斷,反而有小氣或很會算的感覺
PS2:兩個人結婚 並不是出錢就了事了,最重要的是兩家人的感覺,我這個提議,是希望兩家人能 像一 般 家庭一樣的感覺,把摩擦降到最低!!
PS3:樓主跟我一樣都自以為解決問題(我也是自以為事),其實最重要是要互相尊重,小倆口要一起橋好不是單方面一相情願,最重要的還是你想清楚你為何要結婚,結婚到底是什麼呢?
saniton wrote:
To jun17:
這麼說不知會不會冒犯到你
我想你應該蠻年輕的
我身邊看過的不幸福婚姻,很多都深受雙方父母的影響
而且,自理一個家,水電瓦斯、電話房貸雜支,食衣住行樣樣都要錢
常常就算你一個月不吃不喝,就幾萬元不見了
如果再加上兩個原生家庭、加上孝道、過年過節、人情禮儀,這些都不是一句相愛就可以搞定的
更何況,樓主更多的是愛己,而不是愛人
to saniton兄:
小弟原意是鼓勵版主自食其力並勇於追求自己的愛情~~
小弟上一篇發言開頭既說到
「2人成立自己的家庭後,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這樣就夠了~~
其他都不是重點~~」
若版主沒有靠自己活下去的力量~~
那一切都是空談~~
更沒資格談愛人和結婚~~
小弟今年32歲~~
已經結婚2年~~
自從當兵那天開始就沒有住在家裡了~~
也從來沒有拿過家裡的一毛錢~~
自食其力買車買房然後和現在的老婆結婚~~
過程很辛苦~~
咬牙下來從不讓父母為自己擔心過~~
小弟深深覺得父母現有的積蓄是他們的辛苦錢~~
父母下半輩子不愁衣食是他們努力的結果~~
小弟想要下半輩子不愁衣食也是要靠我自己的努力~~
我和老婆都有共識~~
在沒有把握給子女幸福的生活之前~~
我們絕對不生小孩~~
因為生不生小孩父母可以決定~~
小孩沒有選擇權可以決定他要生長在哪一個家庭~~
若有人抱著生小孩是希望以後他長大後可以奉養父母~~
那我覺得有這種想法的人沒資格生小孩~~
這種人很自私~~
憑什麼你的未來生活重擔是擔在下一代上??
為什麼你現在不好好為你的下半輩子努力??
這裡我還是要鼓勵開文的版主~~
努力自食其力~~
你的經濟獨立後才有資格談結婚的問題~~
結婚是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你們2人之間的問題~~
其他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saniton wrote:
小弟太武斷了
對不起…
只不過,現在我有能力養活我自己,我的觀念,我的想法,我的個性,我的健康,我的一切
有很大的部份要感謝我的父母
所以,從父母的立場,親代以養兒防老的想法哺育子代是不對
從子女的立場,子代能有現在,絕不是靠自己,父母用什麼心態養育我不是我該關心的事
有他們才有現在的我,這才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才會有儘管父母不對,還是要孝順的觀念
所以法律才會把子代的撫養明定為義務
仍不是搞定兩個人就ok
又犯了兩次沒看清楚就回文的毛病
回上一篇時犯了一次
回這篇時又犯一次
還好還沒人接著回
再進來編輯一下內文
to saniton兄:
小弟第一篇回文裡也有說明
「一個月給女方家一些孝心費用~~]
這個孝心費用~~
就是法律裡得撫養義務費用~~
版主女友對她的媽媽仍須有這方面的義務~~
這方面的費用要多少見仁見智~~
以法官來看~~
就是讓她媽媽有飯吃有地方住的程度~~
而且這個義務是她和妹妹2人應該共同承擔的~~
若他妹妹已經有工作能力了~~
就應該是除以2~~
更何況版主開版文又說明目前的學費要幫女友的妹妹出~~
就等於男方想負擔本來應該是女方家屬的義務~~
小弟覺得版主這樣已經很重情義了~~
而其他人~~包括妹妹、2個小阿姨~~
版主女友沒有撫養義務~~
照顧妹妹的義務應該是版主女友的父母應盡的義務~~
而那2個小阿姨就更可視為非相關人等,談不上什麼撫養義務~~
甚至版主女友可以告她那已離婚的父親~~
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
為何妹妹的學費是版主女友要承擔?
我們要生養小孩前要先想到撫養子女是我們應盡的義務~~
而不是子女欠我們的~~
更何況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生~~
而子女給父母孝心也是應盡義務~~
更是感念父母養育之恩~~
雙方面都有責任~~
版主想到這些義務了~~
女方的家屬想到了嗎?

總而言之結婚的重點還是當事人2個人想好了沒?
2人的經濟獨立了沒?
其他~~都是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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